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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智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严重异常波动公告2024-10-17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4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者“公司”,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股票交易价格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2024 年 10 月 17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
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同时,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7 日连续 4 个交易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
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发生异常波动暨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
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
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4.2024 年 10 月 14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
案》及其摘要。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广东先导稀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先导稀材”)等 55 名股东(以下简称“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先导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先导稀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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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交易对方之一广州环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
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合伙份额且能够控制的合伙企业,均系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
成关联交易。
    鉴于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集股东大
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本次交易相
关各方推进本次交易事项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
可正式实施,能否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及相关各方将继续推进相关工作,并严格
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暨严重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股票异常波动暨严重异常波动期间,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
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
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尚未披露,且不存在需披露业
绩预告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信息未向第三方提供。
    3.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披露的《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对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因素做出了详细
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再次仔细阅读并注意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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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的问询函及回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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