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欣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4-09-04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润欣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柳志强 联系电话:021-60933135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婕 联系电话:021-6093318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 是
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6次(2024年1-6月)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计划于2024年下半年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7次(2024年1-6月)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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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项目 工作内容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计划于2024年下半年培训)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不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注)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不适用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不适用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无 不适用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
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不适用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注:截至2024年6月末,“无线信标、微能量收集芯片及IC系统方案项目”未达预期效益,主
要原因是芯片的研发和推广在过去几年中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其中CGM血糖仪、Findmy信标
等项目需要通过三类医疗认证、Homekit授权的周期较长,产品在智能传感、感存算一体化工艺
项目的应用还处于投入期,因此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市场收益未达到预期目标。“高清LED驱动、
控制芯片与IC系统方案项目”的首期投入基本达到预计效益,但项目整体投资进度相对较慢,主
要系目前半导体市场传统工艺的晶圆代工和封测产能出现过剩,叠加消费去库存周期,为此公司
暂缓了后续设备及配套的投入。有关上述募投项目的后续实施计划,公司将结合市场和后续业务
发展规划进行充分论证,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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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 IPO 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股东关于 IPO发行前所持股份的
是 不适用
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3、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
是 不适用
购新股、赔偿损失的相关承诺
4、发行人关于分红承诺 是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IPO 前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
是 不适用
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6、控股股东及 IPO 前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关于持股及
是 不适用
减持意向的承诺
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履行承诺的约束机制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持有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所持股份限售安
是 不适用
排、自愿锁定、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9、持有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
是 不适用
违规回购新股、赔偿损失的相关承诺
10、持有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履行承诺的约束
是 不适用
机制承诺
1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
是 不适用
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1、2024年1月4日,国信证券因辽宁垠艺生物保荐过程中未充
分关注并督促发行人整改规范推广费用内部控制缺失的情
形、对发行人经销收入相关事项核查不到位,收到深圳证券
交易所出具的监管函。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2、2024年4月18日,国信证券因奥普特科技持续督导期间未
券交易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及时督促奥普特履行募投计划变更审议及披露程序等事项收
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情况
3、2024年5月7日,国信证券作为利尔达保荐机构,因利尔达
上市当年即亏损,且该项目选取的上市标准含净利润标准,
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针对以上监管措施,国信证券已经积极进行了相应整改。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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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柳志强 孙 婕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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