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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润欣科技: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4-09-06  

证券代码:300493          证券简称:润欣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0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4 年 9 月 9 日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人数:162 人

    3、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137.20 万股

    4、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3.575 元/股

    5、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 A 股
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
关规则的规定,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完成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
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

                                   1
议案并对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二)2024 年 7 月 20 日至 2024 年 7 月 29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
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4 年 8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本激励计划
获得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关全部
事宜。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确定 2024 年
8 月 12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3.57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162 名激励对
象授予 1,137.2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
象名单(调整后)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4 年 8 月 12 日

    (二)首次授予数量:1,137.20 万股

    (三)首次授予人数:162 人

    (四)首次授予价格:3.575 元/股


                                      2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占本次限制
                                                 获授的限制性               性股票授予
                                                              占授予权益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股票数量                 登记完成前
                                                              总数的比例
                                                     (万股)                 公司股本总
                                                                              额的比例
  1          孙剑       中国      财务负责人            20.00       1.57%          0.04%
  2        潘小庆     中国香港     财务主管              6.00       0.47%          0.01%
  3        潘海梅     中国香港    客户服务专员           5.00       0.39%          0.01%
         丛婧 CONG
  4                    加拿大     总经理秘书             3.00       0.24%          0.01%
           JING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以及董事
                                                      1,103.20     86.65%          2.20%
    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158 人)
                    预留部分                           136.00      10.68%          0.27%
                      合计                            1,273.20    100.00%          2.5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
计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
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
额的 20%。
      2、以上激励对象中包括外籍员工,不包括润欣科技的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润欣科技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4、2024 年 8 月 16 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108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合计 340.04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截至 2024 年 8 月 16 日,前述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
公司总股本为 50,120.3047 万股。



      (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均
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2 个月                     5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24 个月                     50%



                                            3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因未
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
则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
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
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进行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注销。

    (八)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4-2025 年两个
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23 年业绩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或
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

                             以 2023 年业绩为基数,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或
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注:(1)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其中
“净利润”指标是以剔除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所有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所产生的股
份支付费用后的经审计合并利润表中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的业绩预测和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若公司未满足某一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
度当年计划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
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有个人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
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平均绩

                                        4
效分确定其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分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
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平均绩效分(S)            S≥85         85>S≥75           S<75
     个人层面
                            100%            60%               0%
   解除限售比例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
完全解除限售的,由公司以授予价格统一回购注销。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内部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鉴于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份额,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人数进行相
应调整。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163人调整为162人,因激励对
象减少而涉及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分配给现有的首次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首次及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量不变。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内部公示情况一致。

     四、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2024 年 9 月 2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
告》(天职业字[2024]49094 号),认为:“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4 年 8 月 23 日
止,贵公司实际已收到 162 名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缴纳的 11,372,000.00 股
股权认购款合计人民币肆仟零陆拾伍万肆仟玖佰元整。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11,372,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29,282,900.00 元。”“截至
2024 年 8 月 23 日止,贵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12,575,047.00 元,股
本为人民币 512,575,047.00 元。”


                                     5
       五、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 2024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 2024 年 8 月 12 日,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4 年 9 月 9 日。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在限制

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 6 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孙剑在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
记日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
不包含公司董事、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七、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增
        股份性质
                            数量(万       比例        减(万股)    数量(万      比例
                              股)         (%)                       股)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1.0000          0.04    1,137.2000    1,158.2000       2.26

              高管锁定股       21.0000          0.04             -      21.0000        0.04

          股权激励限售股               -           -    1,137.2000    1,137.2000       2.2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0,099.3047         99.96             -   50,099.3047      97.74

    三、公司总股本         50,120.3047     100.00       1,137.2000   51,257.5047   100.00
    注:1、上述股份变动情况表中的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确
认的数据为准。
    2、2024 年 8 月 16 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108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40.04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截至 2024 年 8 月 16 日,前述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总股本为
50,120.3047 万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
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八、筹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此次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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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51,257.5047 万股,按
最新股本摊薄计算,公司 2023 年年度全面摊薄每股收益为 0.07 元。


    十、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50,120.3047 万股增
加至 51,257.5047 万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在授予前持有公司股份 13,626.075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19%,本
次授予登记完成后,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最新股本的比例为 26.58%。
本次授予登记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十一、备查文件

    1、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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