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顺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七次会议决议2024-10-25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以现场加通讯会议的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符合
《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会
议通知提前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全体独立董事送达。公司
独立董事郭珣先生召集和主持了本次会议。
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
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
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
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
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实施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并
制定了《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规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落
实,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独立董事:郭珣、马石泓、王琳琳
2024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