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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顺新材: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1-08  

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4-137


债券代码:123183        债券简称:海顺转债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8日(周五)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11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1月8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938号龙湖虹桥天
街G栋508室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林武辉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

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1人,代表股份103,620,707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955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

人,代表股份96,570,5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48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3人,代表股份7,050,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3.807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3 人,代表股份 7,050,2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07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

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3 人,代表股份 7,050,2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071%。

    2、其他出席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

会股东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374,6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75%;反对1,240,4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1971%;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4,1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2.3262%;反对1,240,4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943%;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4%。

    (二)《关于<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219,2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322%;反对2,294,3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2328%;弃权24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14,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4.0318%;反对2,294,3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427%;弃权24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4254%。

    黄勤、倪海龙、陈平、李俊、时蕊花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激

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回避股份

为865,600股。

    (三)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259,2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711%;反对2,254,3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1939%;弃权24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54,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4.5992%;反对2,254,3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754%;弃权24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4254%。

    黄勤、倪海龙、陈平、李俊、时蕊花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激

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回避股份

为865,600股。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079,2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474%;反对2,299,4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2191%;弃权24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08,7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3.9524%;反对2,299,4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6151%;弃权24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432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傅怡堃、周旋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

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