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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顺新材: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24-11-25  

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4-149
债券代码:123183       债券简称:海顺转债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
                    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7月3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对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股

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其中倪海龙、陈平、李俊各自计划自公告

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减持56,250股、56,250股、43,750股。

以上股东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均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截止2024年11月21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

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
    1、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21日,本次减持时间已届满,倪海龙、陈平、李

俊在原计划的减持期间未实施上述股份减持计划,亦未通过其他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占当时剔             占剔除回
 股东名                                 除回购专             购专用账
               股份性质         股数                 股数
   称                                   用账户后             户后总股
                              (股)    总股本比   (股)      本比例
                                        例(%)                (%)
             合计持有股份     175,000    0.0929    175,000   0.0941
           其中:无限售条件
  李俊                        43,750     0.0232    43,750    0.0235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1,250    0.0697    131,250   0.0706

             合计持有股份     225,000    0.1195    225,000   0.1210
           其中:无限售条件
 倪海龙                       56,250     0.0299    56,250    0.0303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68,750    0.0896    168,750   0.0908

             合计持有股份     225,000    0.1195    225,000   0.1210
           其中:无限售条件
  陈平                        56,250     0.0299    56,250    0.0303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68,750    0.0896    168,750   0.0908

   注1:计算上表股份比例时,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以公司最新披露的数据为准)。

   注2:上表合计数比例与各分项比例之和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
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

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计划时间已经届满,倪海龙、陈平、李
俊未减持公司股份,未出现违反已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形。

    2、倪海龙、陈平、李俊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严格遵守了《上市

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倪海龙、陈平、李俊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

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董监高持股明细表》。



   特此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