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易盛:关于注销回购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4-09-13
证券代码:300502 证券简称:新易盛 公告编号:2024-066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易盛”)于
2024 年 8 月 28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及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实
施 2021 年度回购股份注销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公
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的相关要求,公司
2021 年度实施回购的 4,200 股股份未能按原计划于 36 个月内用于股权激励计划
或员工持股计划,应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实施 2021 年度回购股份注销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50)。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上述注销事项将减少公司总股本 4,200 股,并相应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
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黄甲街道物联大道 510 号
2、申报时间:2024 年 9 月 13 日起 45 天内(9:00-11:30;13:30-17:00(双
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王诚、魏玮
4、联系电话:028-67087999-8288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