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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易盛: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2024-10-25  

证券代码: 300502        证券简称: 新易盛           公告编号: 2024-073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
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决定
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2024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2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5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1 月 5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黄甲街道物联大
  道 510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拟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说明:
       (1)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2) 上述议案 1.00 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3)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次议案的所有表决结果对中小投
             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
附件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非股东本人参会的需出
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24年11月7日17:00前送达证
券事务部。来信请寄: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黄甲街道物联大
道510号新易盛证券事务部。邮编:6102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7日(星期四)9:30—11:30时和14:00—17:
00时。
    3、登记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黄甲街道物联大道
510 号公司接待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玮
    联系电话:028-67087999-8288
    联系传真:028-67388929
    电子邮箱: vivi.wei@eoptolink.com
    联系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黄甲街道物联大道
    510 号会议室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号:6102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
投票的相关具体操作见附件一。


   六、 备查文件


    1、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授权委托书
    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4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502”,投票简称为“易
   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计投票提案,填报表
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
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
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2 日(现场会议召开日)
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
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
字证书”或“本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
   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拟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1.00                                                     √
            议案》
  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
权。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另有明确指示外,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的其他需决定事
项按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放弃投票。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身份证号码/企业
姓名或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代理人姓名及
是否本人参会
                                             身份证号码


   说明:
   1、 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11月7日17:00之前以电子邮
   件、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