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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金诺: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刘海兰)2024-04-12  

证券代码:300505    证券简称:川金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刘海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刘海兰,女,1968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
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0 年 08 月至 1998 年 10 月在云南省有色地质局(前
身西南有色地质勘查局)任会计、审计科长,1998 年 10 月至 2009 年 09 月在
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云南分所历任项目经理、审计部经理,2009 年 09 月至
2010 年 05 月,在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昆明分所任审计部经
理、高级经理,2010 年 06 月至 2015 年 1 月在云南锦苑花卉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1 年 07 月至 2019 年 11 月在云南锦科花卉工程
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任董事,2013 年 01 月至 2019 年 12 月在昆明国际花卉拍卖
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任董事、董事会秘书,2015 年 1 月至 2019 年 4 月在云南锦
苑花卉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7 年 8 月至 2020 年 6
月任保山保农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 5 月至 2021 年 5 月任贵研
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12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云南健之佳健康
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2 月至 2023 年 9 月任云南锦苑股权投
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法定代表人,2019 年 2 月至 2023 年 9 月任云南锦
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 年 3 月至 2022 年 2 月担任闻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3 年 7 月至今担任云南锦苑花卉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2018 年 9 月 17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履职情况
证券代码:300505          证券简称:川金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在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会上积极讨论,对
审议事项谨慎行使表决权,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
重要的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5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参加
了上述会议,在股东大会上认真听取公司股东对公司经营和管理发表的意见,主
动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类型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董事会           9          9              0        0                     否

 股东大会          5          5              0        0                     否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的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事项
 第四届董事
                   2023 年 8 月 27
 会第三十三                          1、《关于续聘 2023 年外部审计机构的事项》
                   日
 次会议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第四届董事                          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2023 年 3 月 28
 会第二十八                          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
                   日
 次会议                              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第 四 届董事
                                     说明的议案》
 会 第 二 十 九 2023 年 4 月 4 日
                                     4、《关于 2023 年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次会议
                                     5、《关于修订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6、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 四 届董事
                                   1、《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
 会 第 三 十 一 2023 年 5 月 29 日
                                   授权的议案》
 次会议

 第 四 届 董 事 2023 年 7 月 31 日 1、《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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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 第 三十二                    的议案》
 次会议                          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4、《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5、《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资产作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6、《关于广西川金诺向广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
                                 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授权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2、《关于续聘 2023 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 四 届董事
              2023 年 8 月 27    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
 会 第 三十三
              日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次会议
                                 5、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情况的说明和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和独立意见
 第 五 届董事
              2023 年 9 月 14
 会 第 一次会                    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日
 议
     上述议案本人全部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规定,报告期内积极对公司高管的选择、
董事的委派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审计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就公
司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并提出意见。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出席董事会会议、进行现场检查时,主动与公
司管理层、治理层进行沟通,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切
实履行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委员会工
作细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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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对公司现场检查情况
     本人利用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
会等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
状况,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
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
司的影响。
     (五)与会计师、财务负责人及公司审计部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顺畅沟通,并和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
审计部积极交流研讨,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
及时跟进年报编制中的事前、事中、事后工作,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
项的进展情况,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助力公司提高风
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六)保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1.本人通过现场检查及网络交流、电话咨询等方式,对公司内控制度的执
行情况、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和监督,重点关注公司本
年度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对公司重大事项推进过程中可能存
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意见。
     2.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
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维护投资者权益。
     3.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
保护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
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
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公司决策、计划、执行结果等情
况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同时密切关注公开披露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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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和公众媒体有关公司的重大报道和重大事件、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状态的影响,
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等有关工作人员询问情况并进行沟通,维护公司和中小股
东的合法利益。本人勤勉尽责,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
证公司规范经营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本人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
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等重要事项,均进行了认
真的核查,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四、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本人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始终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本人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各项议
案进行审慎分析,并就相关问题与各方进行深入沟通,以促进公司的稳健发展。
本人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坚决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海兰
                                                                2024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