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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奥传感: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2024-06-27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
                        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本次交易是否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
求》第四条情形进行了审慎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交易拟购买的资产为博耐尔汽车电气系统有限公司 24%股权,不涉
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不涉及需取
得相应的许可证书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公司已在《重大资产购买报告
书(草案)》中披露了已经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
或核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博耐尔汽车电气系统有限公司 24%股权,
在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交易对方已经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
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
况。
    3、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将继续
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
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
产的完整性,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本次交易有利
于公司进一步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
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特此说明。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