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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雪榕生物: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进展公告2024-04-18  

证券代码:300511             证券简称:雪榕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4
债券代码:123056             债券简称:雪榕转债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召
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
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确保资金流畅通,公司在
保证规范运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预计在2023年度为子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
构申请融资业务时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5亿元(含本数)的担保,其中,公司
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7.5亿元人民币(含本数),为资产
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4.0亿元人民币(含本数),担保额度有效
期限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止,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71)。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担保进展之一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高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高榕”)与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
合同》(合同编号:长交银1524A00310号),鉴于长春高榕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交
通银行作为贷款人向长春高榕提供人民币3,000万元借款;公司与交通银行签署了《保
证合同》(合同编号:长交银1523D062100号),由公司为前述《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进展之二

                                      1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雪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雪榕”)
        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
        款合同》(合同编号为:GDK131800120240010),中国银行作为贷款人向广东雪榕
        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借款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
        合同》(合同编号:GBZ131800120240009),由公司为前述《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2023年度公司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被担保方长春
        高榕、广东雪榕于本次担保额度使用前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经审议的已
                                                                                           本次担保
                                 被担保方     提供尚在    本次担保   本次使用   本次担保
                                                                                           生效后剩
                     担保方持    最近一期    2023年度担   生效前的   的2023年   生效后的
担保方    被担保方                                                                         余的可用
                     股比例      资产负债    保额度预计   2023年度   度担保额   2023年度
                                                                                           2023年度
                                     率      有效期内的   担保余额      度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长春高榕   100.00%      70.10%       10,000      6,000      3,000      9,000       1,000
 公司
          广东雪榕   100.00%      59.22%       15,000      4,030      5,000      9,030       5,970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之一
            1、公司名称:长春高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 年 5 月 6 日
            3、注册地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东北核心区丙三十一路
            4、法定代表人:龙鹏
            5、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长春高榕 100%股权
            7、经营范围:蔬菜和食用菌的种植、加工、批发、零售;食用菌领域内的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对外贸易经营(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
        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长春高榕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35,384.77                        32,189.47
           负债总额                         27,039.65                        22,563.59
             净资产                          8,345.12                         9,625.88
               项目                        2022 年度                       2023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23,788.66                        18,732.13
           营业利润                           827.97                          1,245.58
             净利润                           823.76                          1,199.19
   注: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3 年 9 月 30 日、2023 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

    9、长春高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之二
    1、公司名称:广东雪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 年 10 月 24 日
    3、注册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东兴片区科技大道南旁
    4、法定代表人:龙鹏
    5、注册资本:7,000 万人民币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长广东雪榕 100%股权
    7、经营范围:在生物科技、食用菌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技术转让,食用菌的种植、加工(分包装)、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广东雪榕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47,287.48                        53,900.91
           负债总额                          9,538.93                        31,919.06
             净资产                         37,748.55                        21,981.85
               项目                        2022 年度                       2023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46,659.32                        29,946.72
           营业利润                          8,944.79                         793.53
             净利润                          8,944.92                         793.53
   注: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3 年 9 月 30 日、2023 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

    9、广东雪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交通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3
    1、保证人: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3、债务人:长春高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最高额保证额度:5,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
    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
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
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7、保证期间:
    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
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
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
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
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
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
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二)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3、债务人:广东雪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最高本金余额:5,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
    (1)《最高额保证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2)在《最高额保证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最

                                     4
高额保证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
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
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
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最高额保证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
权额。
    7、保证期间:
    《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
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
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额度(含本次担保)为 370,545.4
万元(其中包括 67,000 万泰铢,以 2024 年 3 月末汇率折算)(均为公司对子公司、
子公司对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实际担保余额为 161,247.2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9.6%、99.18%。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无涉及诉
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长春高榕与交通银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公司与交通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3、广东雪榕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4、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