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榕生物: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进展公告2024-04-18
证券代码:300511 证券简称:雪榕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4
债券代码:123056 债券简称:雪榕转债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召
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
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确保资金流畅通,公司在
保证规范运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预计在2023年度为子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
构申请融资业务时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5亿元(含本数)的担保,其中,公司
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7.5亿元人民币(含本数),为资产
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4.0亿元人民币(含本数),担保额度有效
期限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止,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71)。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担保进展之一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高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高榕”)与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
合同》(合同编号:长交银1524A00310号),鉴于长春高榕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交
通银行作为贷款人向长春高榕提供人民币3,000万元借款;公司与交通银行签署了《保
证合同》(合同编号:长交银1523D062100号),由公司为前述《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进展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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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雪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雪榕”)
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
款合同》(合同编号为:GDK131800120240010),中国银行作为贷款人向广东雪榕
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借款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
合同》(合同编号:GBZ131800120240009),由公司为前述《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2023年度公司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被担保方长春
高榕、广东雪榕于本次担保额度使用前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经审议的已
本次担保
被担保方 提供尚在 本次担保 本次使用 本次担保
生效后剩
担保方持 最近一期 2023年度担 生效前的 的2023年 生效后的
担保方 被担保方 余的可用
股比例 资产负债 保额度预计 2023年度 度担保额 2023年度
2023年度
率 有效期内的 担保余额 度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长春高榕 100.00% 70.10% 10,000 6,000 3,000 9,000 1,000
公司
广东雪榕 100.00% 59.22% 15,000 4,030 5,000 9,030 5,970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之一
1、公司名称:长春高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 年 5 月 6 日
3、注册地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东北核心区丙三十一路
4、法定代表人:龙鹏
5、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长春高榕 100%股权
7、经营范围:蔬菜和食用菌的种植、加工、批发、零售;食用菌领域内的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对外贸易经营(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
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长春高榕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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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35,384.77 32,189.47
负债总额 27,039.65 22,563.59
净资产 8,345.12 9,625.88
项目 2022 年度 2023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23,788.66 18,732.13
营业利润 827.97 1,245.58
净利润 823.76 1,199.19
注: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3 年 9 月 30 日、2023 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
9、长春高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之二
1、公司名称:广东雪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 年 10 月 24 日
3、注册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东兴片区科技大道南旁
4、法定代表人:龙鹏
5、注册资本:7,000 万人民币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长广东雪榕 100%股权
7、经营范围:在生物科技、食用菌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技术转让,食用菌的种植、加工(分包装)、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广东雪榕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47,287.48 53,900.91
负债总额 9,538.93 31,919.06
净资产 37,748.55 21,981.85
项目 2022 年度 2023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46,659.32 29,946.72
营业利润 8,944.79 793.53
净利润 8,944.92 793.53
注: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3 年 9 月 30 日、2023 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
9、广东雪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交通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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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证人: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3、债务人:长春高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最高额保证额度:5,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
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
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
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7、保证期间:
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
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
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
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
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
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
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二)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3、债务人:广东雪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最高本金余额:5,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
(1)《最高额保证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2)在《最高额保证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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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额保证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
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
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
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最高额保证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
权额。
7、保证期间:
《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
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
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额度(含本次担保)为 370,545.4
万元(其中包括 67,000 万泰铢,以 2024 年 3 月末汇率折算)(均为公司对子公司、
子公司对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实际担保余额为 161,247.2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9.6%、99.18%。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无涉及诉
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长春高榕与交通银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公司与交通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3、广东雪榕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4、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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