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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亚股份: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的公告2024-02-06  

    证券代码:300512               证券简称:中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未减持的公告
           股东卢志锋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
    露公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卢志锋计划在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
    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8,750 股(占剔除回购股份
    后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46%)。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收到卢志锋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
    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卢志锋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未减持股
    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现将卢志锋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股份来源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股)
                                                      (元/股)                      (%)
 卢志锋                                            未减持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1
                                           占当时剔除回购股份            占当前剔除回购股份
                              股数(股)                      股数(股)
                                           后总股本比例(%)             后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5,000            0.0184        75,000         0.0184


卢志锋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750            0.0046        18,750         0.0046

          有限售条件股份        56,250            0.0138        56,250         0.0138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卢志锋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进行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
  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卢志锋严格履行了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本次减持
  事项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4、卢志锋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卢志锋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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