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亚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4-11-07
证券代码:300512 证券简称:中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4-121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司将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周三)14:30 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本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
权,完善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机制,现发布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
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3日(周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3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
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
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
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6日(周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学院北路39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
1.00 √
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对上述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
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1日-12日9:00-16: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学院北路398号,杭州中亚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
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
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
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以便登
记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4、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学院北路 398 号,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朱峥、施国莹
联系电话:0571-86522536
传真:0571-88011205
邮箱:zydb@zhongyagroup.com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
场,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
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7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512
2、投票简称:中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3 日(现场会议召开当
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 2024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杭州中亚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
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一、委托人与受托人信息: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签字/委托单位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持有股份数量: 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之日。
二、表决意见行使方式(下列两种方式任选其一在括号内打“√”):
1、委托人同意受托人按照下表列示意见表决( )
2、委托人同意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
表二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聘任 2024 年度
1.00 内控审计机构的议 √
案》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
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
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法人股东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 是否委托
姓名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说明: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 16:00 之
前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