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安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7-30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523 证券简称:辰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没有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
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30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7 月 30 日(星期二)。
其中: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4 年 7 月 30 日(星期二)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互联网投票时间:2024 年 7 月 30 日(星期二)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1 号楼公司一层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家升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2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7,492,3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713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共 125 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 57,492,3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7133%。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或代理人)
共 12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3,589,9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417%。
5、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包括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
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辰安科技金融
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由关联股东中国电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回避
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56,772,65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的 98.7482%;反对 672,17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1.1691%;弃权 4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82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2,870,27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4.7044%;反对 672,1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4.9461%;弃权 4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3495%。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杨、安旭东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和本次会议的表
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