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安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12-31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523 证券简称:辰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以邮件、电话、口头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由
董事长郑家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8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
事 8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在同一上市公司连续任职的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卢远
瞩先生、尹月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已届满,任职到期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卢远瞩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
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尹月女士不再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尹训东先生、马秀梅女
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请见附件),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
尹训东先生将出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
委员;马秀梅女士将出任公司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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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
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津贴参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津贴标准,即
每人每年津贴数额为人民币 12 万元(税前),其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
报实销。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为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及业务开拓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
公司在《辰安科技金融服务框架协议》额度内向财务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4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综合授
信额度,子公司合肥科大立安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
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开立、票据
贴现等,申请授信期限为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单笔授信期限不超过 1 年,上述额度在有效期范围内可
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关联董事郑家升、李陇
清、邢晓瑞、雷勇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
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重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等文
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重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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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议通过《关于工资总额管理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关 于 召 开 2025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通 知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0 日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尹训东,男,198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法国图卢兹
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长聘副教授。2012 年至今任职于中央财经大学创新发展
学院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曾任副教授、党委纪检委员,现任长聘副教授。
截至目前,尹训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尹训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不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
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亦非海关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于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
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427 号)文件相关惩戒对象。
马秀梅,女,197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中国政法大
学,硕士研究生,中国执业律师。曾就职于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等,2006 年至今任
职于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现任合伙人。主要业务领域为境内外证券发行、
基金和私募、兼并与收购、企业改制和重组等相关法律业务。
截至目前,马秀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马秀梅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不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
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亦非海关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于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
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427 号)文件相关惩戒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