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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达威股份: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1-12  

证券代码:300535          证券简称:达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2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2 日即上午 9:15-9:25,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2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2、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新园南四路 89 号达威股份办公楼 4 楼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严建林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8 人,代表股份 45,144,328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3.076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7,772,6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6.042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6 人,代表股份 7,371,6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7.0340%。
       (4)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康达(成都)

律师事务所龚星铭律师、谷荷玲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838,8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33%;
反对 8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0%;弃权

217,9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8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2,105 股,占 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9.7205%;反对 8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4.4172%;弃权 217,9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8623%。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2、《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威远木业62.5%的股权及公司对其债
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033,4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45%;
反对 90,7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09%;弃权
20,13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4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6,771 股,占 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81.7586%;反对 90,7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4.9277%;弃权 20,13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137%。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 龚星铭、谷荷玲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