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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信材料: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10-29  

 证券代码:300537               证券简称:广信材料       公告编号:2024-061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
主席谭彩云女士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会已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
向全体监事送达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等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聘任内控审计机构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同意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及聘任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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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对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查,认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事宜。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对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2.00 万股予以回购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共 29.3375
万股股票已于 2024 年 9 月 5 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200,121,747 股增加至 200,415,122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200,121,747 元增加至 200,415,122 元。在公司回购注销 1 名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20,000 股后,公司股份总
数由 200,415,122 股减少至 200,395,122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200,415,122 元减少至
200,395,122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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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或董事会授权代表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
程>的公告》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舆情管理制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有利于提升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保证公司及
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
同时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舆情管理制度》。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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