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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晨科技:关于关联自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01-18  

证券代码:300542          证券简称:新晨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6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自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召开了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 事项的
议案》《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涉及关
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月坛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康
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
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北
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三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 易事项
的议案》和《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的概述
    (一)为支持公司的发展,康路先生拟为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分行申请人民币 15,0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5,0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其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免于
支付担保费用,担保期限为授信协议签署之日起壹年;康路先生拟为公司向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 10,0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最高本金
余额为人民币 10,0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其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保期限为授信协议签署之日起壹年;
康路先生拟为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 10,000.00 万元
的授信额度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0,0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
其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保期限为授
信协议签署之日起壹年;为支持公司的发展,康路先生拟为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月坛支行申请人民币 8,0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最高本金余额
为人民币 8,0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其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
偿责任,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保期限为授信协议签署之日起壹年;为支持
公司的发展,康路先生拟为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 人民币
8,0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8,0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在其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
保期限为授信协议签署之日起壹年;为支持公司的发展,康路先生拟为公司向北
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三环支行申请人民币 7,0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最高
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7,0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其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承
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保期限为授信协议签署之日起壹年;
同时,康路先生拟为公司向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 5,000.00 万
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5,0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
其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保期限为授
信协议签署之日起壹年。
    (二)康路先生为公司股东、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提供担保构成上市公司关联交易。
    (三)2024 年 1 月 17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 关联交
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康路为新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月坛支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提
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三环支 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 及关联
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康路先生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上述事项尚需提交
股东大会的审议,关联股东康路先生将回避表决。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自然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涉及的关联自然人康路先生为公司股东、董事长。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康路先生持有公司 12.99%的股份。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
    公司股东、董事长康路先生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
司无需支付对价。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为支持公司的发展,康路先生拟为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分行申请人民币 15,0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5,0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其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免于
支付担保费用,担保期限为授信协议签署之日起壹年;康路先生拟为公司向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 10,0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最高本金
余额为人民币 10,0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其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保期限为授信协议签署之日起壹年;
康路先生拟为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 10,000.00 万元
的授信额度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0,0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
其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保期限为授
信协议签署之日起壹年;为支持公司的发展,康路先生拟为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月坛支行申请人民币 8,0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最高本金余额
为人民币 8,0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其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
偿责任,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保期限为授信协议签署之日起壹年;为支持
公司的发展,康路先生拟为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 人民币
8,0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8,0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在其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
保期限为授信协议签署之日起壹年;为支持公司的发展,康路先生拟为公司向北
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三环支行申请人民币 7,0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最高
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7,0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其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承
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保期限为授信协议签署之日起壹年;
同时,康路先生拟为公司向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 5,000.00 万
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5,0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
其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保期限为授
信协议签署之日起壹年。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支持公司发展,关联自然人康路先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 2024 年年初至 2024 年 1 月 17 日,除公司向康路先生发放薪酬外,公司
与康路先生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