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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晨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4-03-27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晨科技
股票代码:300542




信息披露义务人:蒋琳华
住所:南京市秦淮区****
通讯地址:南京市秦淮区****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减少,持股比例降低(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前的承诺,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
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新晨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新晨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
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
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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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2




                                                                   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蒋琳华

上市公司、公司、新晨科技    指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动报告书》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                         指      人民币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蒋琳华
   国籍:中国
    性别: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身份证号码:320*****271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蒋琳华先生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
处罚或者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情况,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
单,不为海关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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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个人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
人持股比例下降,达到权益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持计划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董事及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4-002),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蒋
琳华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8,900,000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蒋琳华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362,300 股。截至本报告
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蒋琳华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尚未有其他明确计划、协议或安
排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
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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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蒋琳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290,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563%。
     (二)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数占公司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义务人                                      (元/股)        (股)      总股本比例(%)

            大宗交易     2024年1月至今           9.30        1,362,300           0.4563
 蒋琳华
              合计               -                  -        1,362,300           0.4563

     (三)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后 , 蒋 琳 华 先 生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14,927,950 股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4.9999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927,950股。信息披露义务
 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被查封、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承诺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合法、合规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并及时履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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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蒋琳华先生于本次权益变动实际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
 易所买卖新晨科技股票的情况如下:
        一、买入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实际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蒋琳华先生不存在买入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卖出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实际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蒋琳华先生通过盘后定价交易(视同集中
 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95,800股。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股数
 股东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当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时总股本
 名称                                               (元/股)      (股)
                                                                                   注
                                                                              比例
               盘后定价交易          2023年8月-
蒋琳华                                                14.31      1,195,800   0.3986%
           (视同集中竞价交易)      2023年9月
              合计                        -              -       1,195,800   0.3986%
     注:股东蒋琳华于2023年8月至2023年9月减持期间,公司总股本为300,028,059股。公司于2023年
 9月13日完成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总股本为298,559,899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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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
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
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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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二、备查地点
上述文件备置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黄朴
联系电话:010-88877301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东路 2 号院金源时代商务中心 2 号楼 B 座 8 层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蒋琳华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1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东路2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号院金源时代商务中心2号
                                            在地
                                                       楼B座8层
股票简称       新晨科技                     股票代码     300542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蒋琳华                       务 人 通 讯 地 南京市秦淮区****
名称
                                            址

               增加 □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                         有无一致行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变化
数量变化                               动人       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务人是否为
是否为上市公司是       □       否 
                                         上市公司实
                                                      是    □     否            
第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 益 变 动 方 式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其他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持股数量:16,290,250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5.4563%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后,信息披露义
                 持股数量:14,927,950股
务人拥有权益的
                 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
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比例:0.4563%
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拥
                 时间:2024年1月至今
有权益的股份变
                 方式:大宗交易
动的时间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
资金来源
               是       □            否      □                  不适用      

                                       12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尚未有
人 是 否 拟 于未来
                   其他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若
12 个月 内 继 续
                   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
增持
                   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人 在 此 前 6个 月
是 否 在 二 级 市是                      否    □
场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
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             否        □      不适用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 是     □             否         □      不适用    
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13
(本页无正文,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蒋琳华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