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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晨科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11-28  

证券代码:300542            证券简称:新晨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6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康路先生召
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的议案》;
    为规范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
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新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新晨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聘请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
                                     1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自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
效期壹年。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的具体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终止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是经
审慎研究后做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公
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计划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期限壹年,担保方式为
自然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
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
种、金额、起止日期、担保方式及用途等以银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股东/董事长康路为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其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2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自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人康路(公司股东/董事长)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1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计划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期限壹年,担保方式为自然人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
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金
额、起止日期、担保方式及用途等以银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股东/董事长康路为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其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自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人康路(公司股东/董事长)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1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计划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捌仟万元整,期限壹年,担保方式为
自然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
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
                                     3
种、金额、起止日期、担保方式及用途等以银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股东/董事长康路为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其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自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人康路(公司股东/董事长)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1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计划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柒仟万元整,期限壹年,担保方式为自然
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
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
金额、起止日期、担保方式及用途等以银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股东/董事长康路为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其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自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
    关联人康路(公司股东/董事长)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1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计划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柒仟万元整,期限壹年,担保方式为自然
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
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
金额、起止日期、担保方式及用途等以银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股东/董事长康路为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其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自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人康路(公司股东/董事长)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1 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计划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陆仟万元整,期限壹年,担保方式为自然
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
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
金额、起止日期、担保方式及用途等以银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股东/董事长康路为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其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自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人康路(公司股东/董事长)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1 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安立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计划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立
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陆仟万元整,期限壹年,担保方式
为自然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
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授信额度、授信
品种、金额、起止日期、担保方式及用途等以银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安立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股东/董事长康路为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立路支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其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自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人康路(公司股东/董事长)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1 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
                                    6
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计划向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陆仟万元整,期限壹年,担保方式为自然人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
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金
额、起止日期、担保方式及用途等以银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中关村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股东/董事长康路为公司向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其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自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人康路(公司股东/董事长)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1 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德胜门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计划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德胜门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整,期限壹年,担保
方式为自然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
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授信额度、
授信品种、金额、起止日期、担保方式及用途等以银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德胜门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
案》;
                                    7
    公司股东/董事长康路为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胜门支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其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自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人康路(公司股东/董事长)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1 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计划向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整,期限壹年,担保方式为自然
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
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
金额、起止日期、担保方式及用途等以银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大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股东/董事长康路为公司向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其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自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人康路(公司股东/董事长)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1 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计划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期限壹年,无担保。以上授信
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
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金额、起止日期、担保方式及用
途等以银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计划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整,期限叁年,无担保。以
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
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金额、起止日期、担保方
式及用途等以银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关村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计划向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
村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肆仟叁佰万元整,期限壹年,无担
保。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
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金额、起止日期、
担保方式及用途等以银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9
特此公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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