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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科智能:关于召开朗科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公告2024-09-04  

证券代码:300543         证券简称:朗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6
债券代码:123100         债券简称:朗科转债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朗科转债 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的规定,
债券持有人会议对一般事项议案作出决议,经超过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且有表决权
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同意方可生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
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和《会议规则》
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期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
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朗科转债
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会议规则》的
有关规定,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朗科转债”2024 年第一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债券持有人届次: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募集说明书》和《会议规则》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9 月 19 日下午 14:00 开始;
    5、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
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通讯方式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
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债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10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9 月 1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朗科转债”(债券代码:123100)的债券持有人。全体债券
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受托管理人;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 69 区洪浪北二路 30
号信义领御研发中心 1 栋 1701 公司会议室。
    9、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后,单独或合并代表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
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出临时议案,公司将会在收
到临时提案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公告提出临时议
案的债券持有人姓名或名称、持有债券的比例和临时提案内容。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为《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结构并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议
案》,上述提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有关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8 月 30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 年 9 月 1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 69 区洪浪北二路 30 号信义领
御研发中心 1 栋 1701 公司接待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箱方式登记。
    (1)自然人债券持有人登记: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
人有效身份证、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被代理人依法出具的授权
委托书、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
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2)机构债券持有人登记: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
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
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
本人有效身份证、被代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
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3)异地债券持有人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债券持有人请
仔细填写《参会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请在 2024 年 9 月
18 日(星期三)16:30 前送达或传真至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 69 区洪浪
北二路 30 号信义领御研发中心 1 栋 1701 公司会议室,并进行电话确认。同时请在
信函或传真上注明“债券持有人会议”字样。在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携带上述材料原
件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债券持有人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
前半小时内达到会议地点,并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谢绝未按会议登记
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债券持有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 想/陈 洋
    联系电话:0755-36690853
    公司传真:0755-33236611 转 808
    电子邮箱:stock@longood.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 69 区洪浪北二路 30 号信义领御
研发中心 1 栋 1701 公司会议室。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债券持有人的所有费用自理。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票样式
参见附件)。债券持有人选择以通讯方式行使表决权的,应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至
2024 年 9 月 19 日下午 15:00 将表决票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以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至本公告“三、会议登记事项”第 5 项所列
示的地址及相关人员。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审议事项表决时,应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
未选、多选、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对应的表决结果均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
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3、每一张“朗科转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有一票表决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
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超过二分之一同意方为有效。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
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5、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
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
权的本次可转债之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可转债的债券持有
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6、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
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朗科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登记表》;
    3、《“朗科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表决票》。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4 日
附件 1: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或个人)出席深圳市朗
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朗科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代为行使
表决权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如委托人未对表决权做明确具体的指示,则
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
  1.00                                                 √
           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暨调整部分
           募投项目资金结构并使用自有资金追加
           投资的议案》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身份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债券张数(面值 100 元为一张):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债券持有人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持有人的,需要法
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2、委托人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内以“√”填写“同意”“反对”或“弃
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 2: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朗科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登记表



 债券持有人姓名/名称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券账号                             持有债券数量

 是否委托                             联系人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                             邮编




债券持有人签字(法人加盖公章):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本表, 如参会债券持有人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债权登记日所记载债券持有人信息不一致而导致债券持有人不能参加公司本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所造成的后果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2、已填妥及签署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登记表,请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 17:30 前到
达或传真至指定的登记地址,并进行电话确认。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6/7
附件 3: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朗科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表决票


 提案                                              备注           表决意见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            √
        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暨调整部
        分募投项目资金结构并使用自有资金追
        加投资的议案》
    1、对每一表决事项, 请在“表决事项 ”栏目相对应的“ 同意 ”、“反对 ”和“弃权”
的意见中,择一划“ √ ”号。每一表决事项,投票人只能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中
的一种意见。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不完整、不清
晰均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3、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4、本表决票复印或按此格式自制均有效。


    债券持有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受托代理人(签字):



    债券持有人持有债券张数(面值 100 元为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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