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鳌科技:关于出售子公司部分股权后被动形成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10-15
证券代码:300551 证券简称:古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3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子公司部分股权后被动形成财务资助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10 月 14 日,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子公司部分股权后被动形成财
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将持有的东高(广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高科技”)2.00%的股权转让给关联方上海睦誉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睦誉”)(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
易完成后,公司持有东高科技 49.00%的股权,东高科技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内。东高科技作为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公司为支持其日常经营向
其提供股东借款。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已对东高科技借款将在本次交易后被
动形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该项业务实质为公司对原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借款的延续。为维护东高科技的正常经营,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东高科
技提供财务资助。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一)公司为东高科技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为满足东高科技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与其股东东方高圣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方高圣”)与东高科技于 2024 年 1 月 1 日签署《授信协议》,约定
公司和东方高圣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期间内各自向东高科技
提供最高额不超过 2,750 万元的财务资助,用于东高科技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部
分流动资金。单笔借款金额、时间、利息等内容以另行签署的《借款合同》约
定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东方高圣对东高科技提供财务资助余额分
别为 1,000 万元、600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东高科技成为公司参股子公司,
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已对东高科技借款将在本次交易后被动形成公司对参股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该项业务实质为公司对原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借款的延
续。
(二)决策程序
上述财务资助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
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需经全体非
关联董事的过半数表决通过,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
表决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应的关联方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东高(广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董朋林
成立日期 1998 年 2 月 18 日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91023717184
注册资本 2,500.00 万人民币
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汉溪村(汉溪商业中心)汉溪
注册地址
大道东 182 号 601-603、701-708、801-809、1101-1109
本次交易完成后,东方高圣持股比例为 49.00%、上海睦誉持股比
股东情况
例为 2.00%、古鳌科技持股比例为 49.00%
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经营范围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
设备零售;证券投资咨询
(二)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2,879.00
负债总额 24,098.94
所有者权益 -1,219.93
项目 2023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总收入 42,201.43
净利润 778.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78.10
(三)资信情况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 court. gov. cn) 查询,截止目前,东高科
技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执行标的金额为 26,780 元。
(四)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除公司外,本次交易前东高科技的另一方股东为东方高圣。本次交易完成
后,东高科技的股东为上市公司、东方高圣及上海睦誉。东方高圣系上海睦誉
控制下企业。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睦誉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赫江华
成立日期 2020 年 9 月 27 日
公司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230MA1HGFBE7L
出资总额 5,800.00 万元
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兴工路 37 号 7 号楼 1719 室(上海广福经济开发
注册地址
区)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合同能源管理,软件开发,智能、电力、消
防、水处理、物联网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服务,灯具、软件、仪器仪
表、泵、电线电缆、消防器材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经营范围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企业名称 东方高圣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发根
成立日期 2016 年 1 月 22 日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597731309
注册资本 10,526.3158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汉溪村(汉溪商业中心)泽溪街 13 号 2003
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经营范围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
设备零售;证券投资咨询
(五)公司上一年度对东高科技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公司上一年度不存在向东高科技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三、财务资助主要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财务资助余额:人民币 2,750 万元。
2、财务资助期限: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3、利息:单笔借款利率为《授信协议》相对应的公司确定的期限档次利率,
以《借款合同》为准。
4、资金用途:用于东高科技的日常经营。
5、担保方式:以另行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6、违约责任或其他重要条款:东高科技严格按照借款期限到期归还全部借
款金额及按照协议条款支付利息。若产生违约事件,公司有权解除协议,提前
收回发放本金,并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或要求保证人履行责任。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系公司转让所持控股子公司 2.00%股权导致该公司
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而被动形成,其业务实质为公司对原控股子公司借
款的延续,旨在保证被资助对象正常开展经营。同时,本次交易前东方高圣已
签订《授信协议》,约定与公司向东高科技提供相同金额相同等条件的财务资
助;本次交易后,公司将委派相关财务监管人员至东高科技,监管东高科技财
务状况,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 1,000.00 万元,占上市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1.07%。除上述借款以外,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不存在逾期
未收回的金额。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4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子公司部分股权后被动形成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预计新增关联交易系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前,
东高科技尚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已发生的与公司的资金拆借事项,属于公司
对东高科技给予的财务资助,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本次新增关联交易事项不
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
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董事会意见
2024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出售子公司部分股权后被动形成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姜小
丹回避表决。
董事会认为,上述预计新增关联交易系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前,东
高科技尚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已发生的与公司的资金拆借事项,属于公司对
东高科技给予的财务资助,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本次新增关联交易事项不会
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
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八、监事会意见
2024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
售子公司部分股权后被动形成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上述预计新增关联交易系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前,
东高科技尚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已发生的与公司的资金拆借事项,属于公司
对东高科技给予的财务资助,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本次新增关联交易事项不
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
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九、中介机构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出售子公司部分股权后被动形成财务资助暨关联
交易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
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前东方高圣已签订《授信
协议》,约定与公司向东高科技提供相同金额相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本次交
易后,公司将委派相关财务监管人员至东高科技,监管东高科技财务状况,确
保公司资金安全。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出售子公司部分股权后被动形成财务资
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
3、《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方高圣科技有限公司与东高(广
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授信协议》;
4、《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方高圣科技有限公司与东高(广
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借款协议》;
5、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