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宇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4-04-16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63 证券简称:神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
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企业会计解释的施行对公司财务报表
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 年 12 月 13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
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文”),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
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本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22 年 02 月 24 日发布为了规范保险合同的确认、
计量和相关信息的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企业会计准则
第 25 号——保险合同(财会〔2020〕20 号),本准则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
规定执行。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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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 16 号文、企业会计准则第 25 号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
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16 号文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 日施行解释 16 号文“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
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在首次执行解释 16 号
文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2 年 1 月 1 日)因适用解释 16 号文的单
项交易而确认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文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
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2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其
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根据解释 16 号文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积影响调整如
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 月 1 日 累计影响金额
名称
递延所得税资产 6,468,926.51 6,514,144.45 45,217.94
递延所得税负债 524,702.35 568,530.88 43,828.53
未分配利润 345,365,247.64 345,366,637.05 1,389.41
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积影响调整如下:
无。
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 16 号文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2 年 1 月 1
日)至解释施行日(2022 年 12 月 13 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 16 号文的单项交易而确
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本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文的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解释 16 号文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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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变更前 变更后 累计影响金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7,850,450.01 7,883,358.65 32,908.64
递延所得税负债 140,678.30 171,647.65 30,969.35
未分配利润 368,681,370.00 368,683,309.29 1,939.29
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积影响调整如下:
无。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5 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5 号——保险合同》(财会
〔2020〕20 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该项会
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
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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