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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宇股份: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4-12-18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63            证券简称:神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0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期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二)2023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提请延期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取消部分议案、增加临时提案
 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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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三)2023 年 6 月 3 日至 2023 年 6 月 1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
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 年 6 月 16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3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
议案。

    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 年 7 月 1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
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4 年 4 月 1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议案提出了建议,监
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4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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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议案提出了建议,公
 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中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上述激励对象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6万股。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公司《激
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
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正常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相关归属条件均已
成就,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归属及作废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
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已依法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
义务,尚需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
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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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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