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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重工: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04-29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依法履行职责,监督公
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监督检查公司的经营
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情况;监督检查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等
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公司 2023 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基本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了历次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对相关重大事项和议案审议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认为,2023 年度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
规,所做出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公司董事会认真贯彻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未有股东大会决议未
被执行的情形,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相关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了监督,
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管理层勤勉尽责,经营中不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二、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3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含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等 8 个议案;
    3、2023 年 7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等 2 个议案;
    4、2023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 2 个议案;
    5、202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6、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与珠海港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
关规定,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
子公司担保、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实施、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监
督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依法对公司治理
和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认真执行了股东
大会的各项决议,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未发现有损
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均能认
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和
董事会决议,勤勉尽职,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
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
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无重大遗漏、虚假记载。公司董事
会编制的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 2023 年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
规情形。
    4、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依规开展了投资设立子公司等投资活动,公司的上述对
外投资事项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经营需要,依法履行了审批程序,没有对公司
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6、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因融资租赁业务而实施的对
子公司的担保均依法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7、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
督,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并按照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和
完整地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备案。报告期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
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情况。
    8、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现有内部控制体系符
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
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对公司各项业
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因此,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内容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及实际运行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23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出具的鉴证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四、公司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计划

    2024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勤勉尽责,依据法律法规赋予监事会的职能,
结合公司 2024 年度的发展规划和经营目标,严格履行职责,监督董事会、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职,保障公司各项运作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有效运行,切
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要求,召集召开监事会会议,做好各项议案
的审议工作。
    2、严格履行监督职能,持续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资产管理状况、生产成本进
行监督检查,重点强化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财务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
(含对子公司担保)等重大事项的监督,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的提高。
    3、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监督,重点就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各
项制度的建立健全与完善、制度的执行等进行监督检查。
    4、加强自身学习,提升监事履职的业务能力。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培
训活动,认真学习《证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督促公司不断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