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能重工: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24-09-25
证券代码:300569 证券简称:天能重工 公告编号:2024-055
转债代码:123071 转债简称:天能转债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
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青岛天能
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
生影响。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会计
估计进行变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相关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
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
异的,应当调整资产使用寿命。资产使用寿命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
规定,企业据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或者由于取得新信息、积累更多经
验以及后来的发展变化,可能需要对会计估计进行修订。会计估计变更的依据应
当真实、可靠。
公司结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及资产的使用状况,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
等进行复核,公司房屋建筑类资产结实耐用,实际使用年限远大于 20 年,能够
满足长期使用的需求。基于此情况,为了进一步夯实资产价值,更加公允、真实
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使资产预计使用年限与
实际使用寿命更加接近,根据新的信息、经验积累及实际情况发展变化,公司拟
根据实际可使用情况将房屋及构筑物类资产的折旧年限估计由 20 年调整为 20
至 50 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其中房屋及构筑物
类资产预计使用年限为 20 年,残值率 5%。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构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5.00 4.75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其中房屋及构筑物
类资产预计使用年限为 20-50 年,残值率 5%。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构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50 5.00 1.90-4.75
(四)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
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会对以前年度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
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不会对公司 2023 年净资产及
净利润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对以后年度固定资产折旧额、所有者权益
及净利润产生影响。经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固定资
产折旧费用将减少 577.48 万元,净利润将增加 453.53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最终影响数据以 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为准),约占公司 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净利润的 1.83%,不构成重大影响。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需
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
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将相关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
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变
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适
应公司内部资产管理的需要,确保会计核算的严谨性和客观性,为投资者提供更
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
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变更内容及审
批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适应公司内部资产管理的需要。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