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9 证券简称:天能重工 公告编号:2024-080 转债代码:123071 转债简称:天能转债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2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4 日 09:15—09:25,0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0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胶州市李哥庄镇海硕路 7 号四楼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17 日(星期二)。 6、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文峰先生。 8、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发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的通知。 9、股东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30 人,代表股份 240,413,344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23.50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35,458,943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3.023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6 人,代表股份 4,954,401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 0.4844%。 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26 人,代表股份 4,954,40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4844%。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 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表决意见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总有效表决权股数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选举黄文峰为公司第五 237,088,624 98.6171% 1.01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数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629,681 32.8936%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总有效表决权股数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选举黄建斌为公司第五 237,121,005 98.6306% 1.02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数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662,062 33.5472%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总有效表决权股数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选举刘博韬为公司第五 237,135,006 98.6364% 1.03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数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676,063 33.8298%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总有效表决权股数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选举宋锦霞为公司第五 1.04 237,123,010 98.6314%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数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664,067 33.5877%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总有效表决权股数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选举宋锴林为公司第五 237,124,011 98.6318% 1.05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数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665,068 33.6079%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总有效表决权股数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选举蒋伟宏为公司第五 237,126,613 98.6329% 1.06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数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667,670 33.6604% 根据表决结果,以上议案均获得通过。 (二)逐项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表决意见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总有效表决权股数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选举李涛为公司第五届 237,126,009 98.6326% 2.01 董事会独立董事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数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667,066 33.6482%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总有效表决权股数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选举陈凯为公司第五届 237,126,996 98.6330% 2.02 董事会独立董事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数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668,053 33.6681%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总有效表决权股数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选举郭年华为公司第五 237,142,705 98.6396% 2.03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数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683,762 33.9852% 根据表决结果,以上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逐项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表决意见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总有效表决权股数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选举邹秉宏为公司第五 237133880 98.6359% 3.01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事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数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674937 33.8071%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总有效表决权股数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选举于富海为公司第五 237075472 98.6116% 3.02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事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数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616529 32.6281% 根据表决结果,以上议案均获得通过。 (四)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序 表决意见 议案名称 号 同意(股) 占比 反对(股) 占比 弃权(股) 占比 关于续聘会 239,209,430 99.4992% 1,033,114 0.4297% 170,800 0.0710% 4 计师事务所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的议案 3,750,487 75.7001% 1,033,114 20.8525% 170,800 3.4474%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张明波 张淼晶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