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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齐眼药: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2024-04-19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
科学决策,严格履行《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
赋予的职权,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努力工作,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
权益出发,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2023 年,
监事会成员出席或列席了 2023 年度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对公司
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
法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有效发挥了监事会监督职能。现将监事会 2023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内容
                          1、《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监               6、《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2023 年 4
   事会第十               案》;
              月 18 日
   三次会议               7、《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追认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关于<2022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1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第四届监   2023 年 4
                          1、《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事会第十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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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内容
  四次会议
  第四届监
              2023 年 6
  事会第十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月 12 日
  五次会议
                           1、《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四届监
              2023 年 8    2、《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事会第十
               月 25 日    3、《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六次会议
                           4、《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
                           议案》;
  第四届监
              2023 年 9    2、《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事会第十
               月 25 日    的议案》;
  七次会议
                           3、《关于作废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第四届监
              2023 年 10
  事会第十                 1、《关于<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月 23 日
  八次会议
                           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
  第四届监                 名的议案》,包含以下子议案:
              2023 年 12
  事会第十                 1.01 提名曲晓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月 20 日
  九次会议                 1.02 提名李冰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2、《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履职尽责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监事会会议,全体监事均出席了会议,会
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监事认真履行职责,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并作出了相关决
议。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出席或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听
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公司经营业绩情况,监督公司各项重要决策
的行程过程,切实履行了监事会的监督、检查职能。
    (三)报告期内,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
重大决策实施监督,并就相关决策提出相应的审核意见,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
规范运作,防止违规事项的发生。
    (四)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认真、
细致的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运作规范,执行《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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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会计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情况良好。
    (五)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在履行日常监督职能的同时,认真学习法律法
规,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行为进行了有
效的监督,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依法进行。

    三、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规则》《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
益和广大投资者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
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
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
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
定依法运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内容合
法有效,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忠实
勤勉履行职责,在履职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监
督和检查,并听取了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汇报,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核查了公司
会计报表和财务资料。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较为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
好,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公正,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定期报告可以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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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审议了《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和运营情况进行了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保
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开展,《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
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办理对 87 名激励对象的 612,080 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并对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
成就。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归属
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12,080 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87 名激励对象
办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相关事宜。

    (六)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及《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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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作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报告期内不
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监事会 2024 年工作计划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认真学习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和政
策,不断提高公司监事会工作能力和效率,进一步加强履行职责能力建设,继续
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忠实履行监事会职责,依法对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检查和监督;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依法列
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信息和各项决策程
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对公司财务状况、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使用、对外投资和投资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公司
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为公司的规范经营和稳定健康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
    特此报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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