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3 证券简称:兴齐眼药 公告编号:2024-049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80人,可归属的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824,37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7%。 2、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价格为26.89元/股,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 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归属登记等相关手续办理完后、股票上市流通 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公 司拟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80名激励对象办理824,376股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1年 9月13 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 1、股票种类: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5.50万股, 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2.98%,不设置预留权益。 4、授予价格:61.02元/股 5、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 按约定比 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 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限制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授 予 限 制 性 股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票 的 第 一 个 归 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20% 属期 止 授 予 限 制 性 股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票 的 第 二 个 归 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20% 属期 止 授 予 限 制 性 股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票 的 第 三 个 归 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20% 属期 止 授 予 限 制 性 股 自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票 的 第 四 个 归 授予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20% 属期 止 授 予 限 制 性 股 自授予之日起 6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20% 票 的 第 五 个 归 授予之日起 7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2 属期 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 能申请归 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 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 份同样不得归属。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1、限制性股票授予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9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 案》。 2、授予日:2021年9月16日 3、授予数量:238.50万股 4、授予人数:95人 5、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获授限制性股票 占本次授予 占本次激励计划公 姓名 职务 数量(万股) 总量的比例 告日总股本的比例 刘继东 董事长、总经理 70.00 29.35% 0.85%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94 人) 168.50 70.65% 2.05% 合计 238.50 100.00% 2.90% (三)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历次变动情况 1、2021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及 数量的议案》,鉴于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公司 3 取消拟向上述4名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00万股。公司董事会对本次 激励计划授予人员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由99名调整为95名,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245.50万股调整 为238.50万股。 2、2022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因在本次激励计划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实施了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及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根据《沈 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 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予以 相应调 整。此次调整后,授予价格由61.02元/股调整为59.87元/股。 3、2022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 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3名 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不 得归属;有3名激励对象2021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仅能归属第一个 归属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80%,其余20%不能归属;有1名激励对象2021年 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其第一个归属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归属。 公司就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已授予尚未归属的56,600股限制性股票 予以作 废处理。 4、2023年9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 数量的议案》。因在本次激励计划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实施 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及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根据《沈阳兴齐眼药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予以相应调整。此 注1 次调整后,授予价格由59.87元/股调整为41.34元/股,授予数量由2,335,000 股 调整为3,269,000股。 4 注1:授予数量2,335,000股系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2,385,000股减去第一个归属期中3名离职激励对象作废的各批次全部限制性股票50,000股。 5、2023年9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 对象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 票合计 33,600股不得归属;有11名激励对象2022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仅 能归属第二个归属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80%,其余20%不能归属;有3名激 励对象2022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其第二个归属期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不能归属。该等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良好及以上”,涉及第二个归 属期获授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3,320股。公司就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66,92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处理。 6、2024年10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 案》《关于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41.34元/股调整为26.89元/股, 授予数量由3,227,000注2股调整为4,517,800股;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已成就,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80名激励对象办理 824,376股(调整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就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149,744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处理。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 请的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注2:授予数量3,227,000股系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3,269,000股(已于2023年9月调整)减去第二个归属期中2名离职激励对象作废的各批次全 部限制性股票42,000股。 7、2024年10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6名激励对象 5 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05,800 股不得归属;有4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仅能归属第 三个归属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80%,其余20%不能归属;有4名激励对象2023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其第三个归属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归 属。该等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良好及以上”,涉及第三个归属期获授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3,900股。公司就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149,744股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处理。 (四)本次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除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历次变动情况所述事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 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为符合条件的80名激励对象办理824,376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2、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1年9月16日, 因此第三个归属期为2024年9月18日至2025年9月16日。 (2)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将归属条件成 就情况说明如下: 6 归属条件 归属条件 成就情况 类型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公司 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满足归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 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激励对象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满足归属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除 6 名激励对象已离 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 任职期限 外,其余激励对象均 以上的任职期限。 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 求。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1- 2025 年五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 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经 立 信 会 计 师 事 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授予限制性 以 2020 年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 公司 2023 年实现营业 股票的第一 入增长率不低于 30%;且以 2020 年的净利润 收入 1,467,569,91 个归属期 值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0%; 0.64 元,较 2020 年增 以 2020 年的营业收入值为基数,2022 年营业 长 113.10%;实现归属 授予限制性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0%;且以 2020 年的净利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公司层面 股票的第二 润值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业绩考核 个归属期 100% 240,448,671.66 元,剔 以 2020 年的营业收入值为基数,2023 年营业 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 授予限制性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80%;且以 2020 年的净利 计划股份费用以及企业 股票的第三 润值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所 得 税 影 响 后 为 个归属期 130% 258,075,885.39 元,较 以 2020 年的营业收入值为基数,2024 年营业 2020 年增长 193.74%, 授予限制性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0%;且以 2020 年的净利 满足归属条件。 股票的第四 润值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个归属期 160% 授予限制性 以 2020 年的营业收入值为基数,2025 年营业 股票的第五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20%;且以 2020 年的净利 个归属期 润值为基数,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 190% 注: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均以归属于 上市公 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他股 权激 励 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90 名激励对象中: (1)有 76 名激励对象 个 人 绩 效 考 核 结 果为 “良好及以上”,对应 归属第三个归属期获授 根据公司制定的《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数 量的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 100%;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良好及以上、合格、不合格三个 (2)4 名激励对象个人 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系数确定激 绩 效 考 核 结 果 为 “合 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格”,对应归属第三个 个人层面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个人层面系数(N) 归属期获授的限制性股 绩效考核 良好及以上 100% 票数量的 80%; 合格 80% (3)4 名激励对象绩效 不及格 0% 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 对应归属第三个归属期 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系数(N)×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量。 的 0%; (4)6 名激励对象已离 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 格,其已获授尚未归属 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不得 归属。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 已经成 就,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 归属事 宜。 8 3、对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6名激 励对象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不得 归属;有4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仅能归属第三个归 属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80%,其余20%不能归属;有4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其第三个归属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归属。 公司就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已授予尚未归属的149,744股限制性股票予以作 废处理。 三、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1年9月16日 2、可归属人数:80人 3、可归属数量:824,376股 4、归属价格:26.89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本 次归属前已获授 本次可归属 本次归属数量占已获 姓名 职务 限制性股票数量(调 限制性股票数量 授限制性股票的百分 整后) (调整后) 比 刘继东 董事长 137,200 274,400 20%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79人) 2,793,000 549,976 19.69% 合 计 4,165,000 824,376 19.79% 注1:以上激励对象名单已剔除离职人员及本期不能归属人员。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 824,376 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80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三个归属期的 归属相关事宜。 9 五、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内不 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认为: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归属及作废事项已取得现阶 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规则》《业务办理指南》《公 司章程》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归属事项尚需履行 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 增加注册资本等手续; 2、公司本次价格调整、授予数量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规 则》《业务办理指南》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公司本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相关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规则》《业务办理指南》及《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4、公司本次作废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规则》《业务办理指南》 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本次归属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 性股票 归属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及《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 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 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 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 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24,376 股,完成归属登记手续后,公司总股本 10 将由 174,424,871 股增加至 175,249,247 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 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 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 查意见; 4、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 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6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