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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容大感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4-04-09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
况汇报如下:

       一 、 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
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
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
会(PCAOB)注册登记。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 名。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经 2022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
意见。公司 2023 年度为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适用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及说
明。

       二 、 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鉴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同时对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 、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
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
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3 年 12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
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公司基本情况、以前年度
重大事项进行了了解,并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
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 年 2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视频通讯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
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组成员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
计中关注到的重要事项、审计过程、专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
听取了立信所关于公司审计情况及主要安排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
议。

    (四)2024 年 4 月 3 日,审计委员会通讯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
册会计师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进一步结论及事项进行沟
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立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及审计报告的
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主要程序及结论进行沟通。

    (五)2024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所在 2023 年度在对公司的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 、 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
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
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
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
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
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
时。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