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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容大感光: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报告2024-04-09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容大感光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华熙                   联系电话:0755-82492010

保荐代表人姓名:肖耿豪                   联系电话:0755-8249201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0次
 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是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是
 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次,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是
 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无
 况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
                    项目                                  工作内容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不适用
  见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
  报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3 年 12 月 25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近期资本市场政策解读、募集资金使用规
                                             范、董监高股份交易行为规范、内幕信息
                                             及内幕交易防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无                            不适用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
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
                                         无                            不适用
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不适用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2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行承诺
1.股份限售、减持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事项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4.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房屋租赁瑕疵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法合
规、避免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一致行
                                         是                    不适用
动有效性,发行人独立性、持续经营能
力的承诺
7.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是                    不适用
性的声明与承诺
8.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标的公司合法存续及标的资产权
                                         是                    不适用
属的承诺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保荐人核查了公司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经核查,持续督导期内,影响公司
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五、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报告期内,本保荐人未因该项目被中国证
2.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报
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告期内,容大感光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和
整改情况
                                                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张华熙                    肖耿豪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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