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7 证券简称:开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0 债券代码:123039 债券简称:开润转债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 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归属日:2024 年 7 月 25 日(星期四) 2、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3 人 3、 本次归属的限制股票数量:334,741 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4% 4、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 股股票 5、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设限售期,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4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等规定和 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向符合归属条件的 3 名激 励对象办理 334,741 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近日,公司办理了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8 日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主要内 容如下: (一)标的股票种类: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或 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 1,338,967 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39,790,314 股的 0.56%。 (四)本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价格为 7.65 元/股。 (五)本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3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计划草案时在公 司(含下属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重要管理人员等(不包括独立董 事、监事)。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存在聘用关系或 劳动关系。本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如下: 占本激励计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序 划公告日股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号 本总额的比 (股) 的比例 例 1 徐耘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62,496 12.14% 0.07% 重要管理人员(2 人) 1,176,471 87.86% 0.49% 合计 1,338,967 100.00% 0.56% (六)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禁售规定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 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0 日内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等相 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将披露未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 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完成授予权益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3、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 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 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授予权益总量比 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归属 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 50% 期 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归属 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 50% 期 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 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而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 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届时,若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 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在满足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 宜,未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 作废失效。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4、本激励计划的禁售期 禁售期是指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其售出限制的时间段。除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之外,本计划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归属后,不另设置禁售期。本激励计划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 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 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 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减持公司股票还需遵守《上市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4)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 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 《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七)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20-2021 年的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23 年公司营业 第一个归属期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5% 以 2020-2021 年的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24 年公司营业 第二个归属期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5%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 根据公司制定的《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归属比例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计 算。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 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归属比例,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绩效系数。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 S、A、B、C,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 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归属比例: 考核结果 S A B C 个人绩效系数 100% 100% 100% 0%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激励计划涉及的业绩考 核指标进行了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3、2022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 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2 年 11 月 30 日作为授予日,向符 合授予条件的 3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38,967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5、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数量的议案》,同意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 1,338,967 股调整为 669,483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3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将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 1,338,967 股调整为 669,483 股。 7、2024 年 7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 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 案》,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7.65 元/股调整为 7.47 元/股, 同意向符合归属条件的 3 名激励对象办理 334,741 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监事 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关于本次归属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性说明 (一)授予数量调整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议案》。 根据公司现阶段发展需要,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司降本增效的总体要求,公司 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 1,338,967 股调整为 669,483 股。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 序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股票总数的比 公告日股本总 号 (股) 例 额的比例 1 徐耘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62,496 12.14% 0.07% 重要管理人员(2 人) 1,176,471 87.86% 0.49% 合计 1,338,967 100.00% 0.56% 调整后: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 序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股票总数的比 公告日股本总 号 (股) 例 额的比例 1 徐耘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81,248 12.14% 0.03% 重要管理人员(2 人) 588,235 87.86% 0.25% 合计 669,483 100.00% 0.28% (二)授予价格调整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 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7.65 元/股调整为 7.47 元/股。 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6 日披露了《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042),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 239,791,155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 281,305 股后的 239,509,85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人民币 0.90 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 21,555,886.50 元。按照公司总股本 (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10 股=21,555,886.50 元÷239,791,155 股×10 股=0.898944 元,即按照公司总股本 (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 0.0898944 元。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披露了《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064),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总股本(239,792,531 股 ) 扣 除 公 司 回 购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上 持 有 的 股 份 ( 1,581,305 股 ) 后 的 股 本 238,211,226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94 元(含税),共计分 配股利 22,391,855.24 元。按照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 利=实际现金分红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 股=22,391,855.24 元÷239,792,531 股×10 股=0.933801 元,即按照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为 0.0933801 元。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 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 应的调整。综上所述,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调整方法及结果如下: P=P0-V=7.65 元/股-(0.0898944 元/股+0.0933801 元/股)=7.47 元/股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 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除上述变动情况外,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 差异。 四、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 年 7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归属的激励 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2、激励对象本次归属符合 2022 年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序号 归属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 满足归属条件。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1 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2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 形,满足归属条件。 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 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第一个归属期:以 2020-2021 年的营业收入平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 均值为基数,2023 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审字[2021]200Z0010 号审计 25%; 报告,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 第二个归属期:以 2020-2021 年的营业收入平 入为 1,943,814,261.07 元;根 均值为基数,2024 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35%。 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 [2022]200Z0065 号 审 计 报 告,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 为 2,288,965,219.73 元 。 2020-2021 年营业收入平均 3 值为 2,116,389,740.40 元。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 诚审字[2024]200Z0270 号审 计报告,公司 2023 年度营业 收入为 3,104,902,542.97 元。 综上,以 2020-2021 年 的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 2023 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 率为 46.71%,公司层面业绩 考核条件达成。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 3 名激励对象绩效评价 根据公司制定的《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限制 结果均为 S/A/B,个人层面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若公司层面 归属比例为 100%。 业绩考核达标,归属比例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进 行计算。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 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 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归属比例,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个人绩效系数。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 S、A、B、 C,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 定激励对象的归属比例: 考核结 S A B C 果 个人绩 100% 100% 100% 0% 效系数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按照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事宜,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五、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1、归属日:2024 年 7 月 25 日 2、归属数量:334,741 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4% 3、归属人数:3 人 4、授予价格:7.47 元/股 5、股票来源: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本次归属 本次可归 本次归属 前已获授 属限制性 数量占已 序号 激励对象 职务 限制性股 股票数量 获授限制 票 数 量 (股) 性股票的 (股) 百分比 1 王海岗 董事 196,078 98,039 50% 副总经理、董 2 徐耘 81,248 40,624 50% 事会秘书 重要管理人员(1 人) 392,157 196,078 50% 注: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选举王海岗 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六、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上市流通日:2024 年 7 月 25 日 (二)上市流通数量:334,741 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4% (三)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另设置禁售期。 (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 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减持公司股票还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 关规定。 4、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 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 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七、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滁州中衡会计师事务所 (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中衡验字[2024] 013 号):经审验,截止 2024 年 7 月 7 日,公司已收到 3 位激 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 2,500,515.27 元。因本次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的普通股,故公司股本总额不变。 公司本次归属的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 登记手续。 八、本次募集的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所筹集的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本次归属后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 99,314,219 41.42% 0 99,314,219 41.42% 股份 无限售条件 140,478,312 58.58% 0 140,478,312 58.58% 股份 总股本 239,792,531 100.00% 0 239,792,531 100.00% 注:本次归属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 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依然符合上市条件、公司 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户股票,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总 股本保持不变。本次归属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十、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公司已就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及归属事项履 行了必要的批准和决策程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事项的归属日、归属对象、归属数量符合《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及归属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备查文件 1、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 查意见; 4、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 议决议; 5、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6、验资报告(中衡验字[2024]013 号);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