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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贝斯特: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首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2024-12-14  

股票代码:300580           股票简称:贝斯特            公告编号:2024-036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首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符合本次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19 人,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105 人;预留授予部分首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的激励对象为 17 人,上述首次授予与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存在部分重合。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权益分派调整后):138.9953 万股(其
   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数量 109.4630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首个
   归属期归属数量 29.5323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2785%。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票。
   归属价格(权益分派调整后):3.83 元/股 。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贝斯特”)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
授予部分首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
部分首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38.9953 万股,同意为符合条件的 119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22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权益分派调整前):9.20 元/股。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中
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
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具体分配如下: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首
             激励对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次授予日公司总
                                        (万股)       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118         192.00     87.59%          0.96%
                人)
               预留                         27.20      12.41%          0.14%
               合计                         219.20    100.00%          1.1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的本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
总额的 20.00%。
    (2)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
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
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
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②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③   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
                                        2
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归属期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30.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归属期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30.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归属期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    40.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授予部分在 2022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则预留授予部分各批次
归属比例及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若预留授予部分在 2022 年三季度报
告披露后授出,则预留授予部分各批次归属比例及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归属期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50.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归属期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50.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
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
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
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
废失效。
    6、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2 年-2024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3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第一个归属期    2022 年     不低于 10%;
                            (2)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于 1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第二个归属期    2023 年     不低于 25%;
                            (2)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5%。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第三个归属期    2024 年     不低于 45%;
                            (2)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5%。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合并报表口径),下同;“净
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且以剔除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为计算依据,下同。
    若预留授予部分在 2022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则预留授予部分相应各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若预留授予部分在 2022 年三季度
报告披露后授出,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
 第一个归属期     2023 年      率不低于 25%;
                               (2)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低于 25%。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
 第二个归属期     2024 年      率不低于 45%;
                               (2)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低于 45%。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计算方法:
    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任何一个条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
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
施。公司将制定并依据《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考核管理办法》对激励对


                                        4
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其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档
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归属比
例:
                      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绩效评定       A          B          C          D

                      归属比例    100.00%     100.00%    80.00%      0.0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则作废失效,不
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无锡贝斯特精
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2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2 年 11 月 2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 年 11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
       5、2022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3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
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
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9.2 元/股调整为 5.87 元/股,首次授予
尚未归属数量由 1,920,000 股调整为 2,880,000 股,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72,000 股调整为 408,000 股,共计 3,288,000 股。
    8、2023 年 11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3 年 11 月 6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
的 18 名激励对象授予 40.8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5.87 元/股。公
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查,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23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单名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10、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四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6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
部分首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以及《关于作废处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
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单名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关法
律意见书。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1、因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确定的 119 名激励对象中,1 名
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取消其拟获授的 8000 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进行了
调整。
    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原 119 人调整为 118 人,首
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原 192.80 万股调整为 192 万股,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保持不变,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原 220 万股调整为 219.20 万
股。
       2、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由 9.2 元/股调整为 5.87 元/股,首次授予尚未归属数量由 1,920,000
股调整为 2,880,000 股,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72,000 股调整为 408,000
股,共计 3,288,000 股。
       3、2023 年 11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3 年 11 月 6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
的 18 名激励对象授予 40.8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5.87 元/股。
       4、2023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5 名激励对象

                                       7
因个人原因已经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33 名激励对象因本次激励计划第
一个归属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或不得归属;公司拟作废处理上
述 38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5.2070 万股。作废完成后,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原 118 人调整为
113 人,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数量相应调整为 272.7930 万股,符合本期归属条
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08 人(剔除本期个人层面业绩考核为 D 的激励对象),本期
拟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7.9130 万股。
    5、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四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
留授予部分首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以及《关于作废处理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由 5.87 元/股调整为 3.86 元/股,首次授予尚未归属数量由 1,948,800 股调整为
2,864,736 股,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08,000 股调整为 599,760 股,共计
3,464,496 股。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3.86 元/股调整为 3.83 元/股,授予数量不变。
    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中有 4 名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经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30 名激励对象因本次激
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或不得归属;预留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因预留授予部分首个归属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原因不得归属;另外因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涉及零碎股时,采取不进位原则,
有 7 股零碎股作废处理。公司拟作废处理上述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1.9697 万股。作废完成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

                                    8
对象人数由原 113 人调整为 109 人,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股份数量
相应调整为 264.9596 万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仍为 18 人,预留授予部分已授
予但尚未归属的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 59.5203 万股。
    符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归属条件及预留授予部分首期归属条
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19 人(剔除本期个人层面业绩考核为 D 的激励对象),本期
拟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38.9953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数量 109.4630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首个归属期归属数量 29.5323 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归属事项的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
分首个归属期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首个归属期的
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
部分首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首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
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38.9953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 109.4630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首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
29.5323 万股)。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1、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11 月 30 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二个归属期为 2024 年 12 月 02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8 日。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归属期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30.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9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归属期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30.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归属期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       40.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
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合归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未发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于当批次归属前,须满足
                                                          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10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出具
                                                              的审计报告(苏公
                                                         W[2024]A512 号)所述:公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司 2023 年实现营业收入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为:
                                                          134,324.59 万元,同比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2021 年增长 27.07%;实
(1)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现归母净利润 26,350.77
不低于 25%;
                                                          万元,同比 2021 年增长
(2)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33.96%;2023 年股份支付
于 25%。
                                                          费用为 1,159.85 万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合并
                                                         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的归
报表口径);“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母净利润为 27,510.62 万
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且以剔除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产生
                                                            元,同比 2021 年增长
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39.86%。公司层面 2023
                                                         年度业绩考核均已满足归
                                                         属期的条件,因此公司层
                                                          面 2023 年度业绩达标。
                                                         因此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

(五)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的 113 名激励对
公司依据《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考核管理办法》对     象中,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
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     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30
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归属比例。                     名激励对象因业绩考核原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优秀、B-良好、C-合格、      因不能完全归属或不得归
D-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     属;其余激励对象本期归
下表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归属比例:                     属比例均为 100%。
 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绩效评定        A       B          C          D
 归属比例   100.00%    100.00%   80.00%      0.00%




    (三)预留授予部分首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1、预留授予部分首个归属期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首个归属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 2023 年 11 月 06 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首
个归属期为 2024 年 11 月 06 日至 2025 年 11 月 06 日。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11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归属期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50.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归属期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50.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预留授予部分首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首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
已经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合归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未发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于当批次归属前,须满足
                                                          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12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出具
                                                            的审计报告(苏公
                                                       W[2024]A512 号)所述:公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司 2023 年实现营业收入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首个归属期归属条件为:
                                                        134,324.59 万元,同比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2021 年增长 27.07%;实
(1)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现归母净利润 26,350.77
不低于 25%;
                                                        万元,同比 2021 年增长
(2)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33.96%;2023 年股份支付
于 25%。
                                                        费用为 1,159.85 万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合并
                                                       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的归
报表口径);“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母净利润为 27,510.62 万
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且以剔除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产生
                                                          元,同比 2021 年增长
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39.86%。公司层面 2023
                                                       年度业绩考核均已满足归
                                                       属期的条件,因此公司层
                                                        面 2023 年度业绩达标。
                                                       因此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
(五)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依据《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考核管理办法》对
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   预留授予的 18 名激励对
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归属比例。                   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因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优秀、B-良好、C-合格、    业绩考核原因不得归属;
D-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   其余激励对象本期归属比
下表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归属比例:                   例均为 100%。
 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绩效评定     A          B          C          D
 归属比例   100.00%   100.00%     80.00%     0.00%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
规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有有 4 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经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30 名激励对象因本次激励计
划第二个归属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或不得归属;预留授予部
分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因预留授予部分第首个归属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原因不得归属;另外因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涉及零碎股时,采取不进位原
则,有 7 股零碎股作废处理。共计作废处理上述 35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1.9697 万股。


                                        13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首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2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38.9953 万股,
同意为符合条件的 119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部分
    1、首次授予日:2022 年 11 月 30 日。
    2、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数量:109.4630 万股。
    3、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人数:105 人。
    4、本次授予价格(权益分派调整后):3.83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已获授首次授予部                           本次归属数量占获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
     激励对象        分限制性股票数量                           授的限制性股票数
                                               票数量(万股)
                         (万股)                                   量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
 心技术(业务)人
 员及董事会认为需        394.89345               109.4630           27.7196%
 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05 人)
       合计              394.89345               109.4630           27.7196%
    注:1、以上数据已剔除离职人员等因素。
        2、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涉及零碎股时,采取不进位原则。实际归属数量以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三)预留授予部分
    1、预留授予日:2023 年 11 月 6 日。
    2、预留授予部分首个归属期归属数量:29.5323 万股。
    3、预留授予首个归属期可归属人数:17 人。
    4、本次授予价格(权益分派调整后):3.83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预留授予部分首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已获授预留授予部                           本次归属数量占获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
     激励对象        分限制性股票数量                           授的限制性股票数
                                               票数量(万股)
                         (万股)                                   量的比例


                                        14
 中层管理人员、核
 心技术(业务)人
 员及董事会认为需         59.9760            29.5323             49.2402%
 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7 人)
       合计               59.9760            29.5323             49.2402%
    注:1、以上数据已剔除离职人员等因素。
        3、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涉及零碎股时,采取不进位原则。实际归属数量以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根据《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首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119 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首个归属期可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38.9953 万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
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
办理本次相关归属手续。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及预留授予部分首个归属期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
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首个归属期名单并出具相应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为满足条
件的激励对象办理本次归属相关事宜。
    七、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决议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
东。
    八、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为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
授予部分首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符合《深圳证券
                                      15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
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
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
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
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
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将影响和
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
告为准。
    本次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九、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太湖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
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已进
入首个归属期,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首个归属期的归属
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
    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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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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