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川科技: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2024-03-25
证券代码:300604 证券简称:长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4 年 3 月 27 日(星期三);
符合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151 人、
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3 人,共计 154 人;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拟归属数量:319.4052 万股,占目
前公司总股本的 0.5125%;预留授予部分拟归属数量:35.9100 万股,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576%;
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无其他限售安排,股票上市后即可流通。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700 万
股(调整前),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1,379.05 万股的 2.23%。
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625 万股(调整前),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
1
股本总额 31,379.05 万股的 1.99%,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9.29%;
预留 75 万股(调整前),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1,379.05 万股
的 0.24%,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0.71%。
(3)授予价格:18.74 元/股(调整前)。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161 人,包括公告激励计划时在本
公司(含分、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干部及核心人员;预留
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4 人,包括预留授予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中层干部及核心人
员。
(5)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30%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30%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40%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部分若在 2021 年授予,则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
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
30%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
30%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
40%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部分若在 2022 年授予,则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
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
50%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
50%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
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2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
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
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
废失效。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
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5%;
第一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
第二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5%;
第三个归属期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 2021 年授予,则预留部分的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
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 2022 年授予,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
第一个归属期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5%;
第二个归属期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
施,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达标四个档次,届时根
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
3
量:
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达标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6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
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1 年 2 月 9 日至 2021 年 2 月 18 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
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2 月 19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
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4
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3
月 19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 161 名激励对象 62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监事
会对截止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
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
以 2021 年 9 月 1 日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 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42.5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
(7)2023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8)2024 年 3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向 161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187.50 万股(调整后)
限制性股票;2021 年 9 月 1 日向 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42.50 万股(调整后)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
授予后限制性股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票剩余数量
2021 年
1187.50 万股 161 人 142.50 万股
3 月 19 日 9.61 元/股
2021 年 (三次调整后)
142.50 万股 4人 0 万股
9月1日
注:1、由于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1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
5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对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
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18.74 元/股调整为 9.81 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由 625 万股调整为 1187.50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由 75 万股调整为 142.50 万股。
2、由于公司实施了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3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对激励计划首
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价格由 9.81 元/股调整为 9.71 元/股。
3、由于公司实施了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4 年 3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对激励计划
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9.71 元/股调整为 9.61 元/股。
(三)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1、根据公司 2021 年 4 月 27 日披露的《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23),公司拟定 2020 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13,790,50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 31,379,050.20 元(含税);同时,以
资 本 公 积 金 向 全 体 股 东 拟 每 10 股 转 增 9 股 , 转 增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增 加 至
596,201,953 股。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的,将按照维持每股的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本次激励计划
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相应调整。
(1)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的调整
1)调整依据
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②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2)调整结果
6
授予价格(含预留)P=(P0-V)/(1+n)=(18.74-0.1)/(1+0.9)=9.81 元/
股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
1)调整依据
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
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2)调整结果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Q= Q0×(1+n)=625×(1+0.9)=1187.50 万股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 Q= Q0×(1+n)=75×(1+0.9)=142.50 万股
上述调整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
2、根据公司 2022 年 7 月 13 日披露的《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
告编号:2022-056),公司拟定 2021 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04,328,72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 60,432,872.80 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维持每股的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根据《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本次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相应调整。
(1)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的调整
1)调整依据
①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2)调整结果
授予价格(含预留)P=P0-V=9.81-0.1=9.71 元/股
7
上述调整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
3、由于 9 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人数由 161 人调整为 152 人,另有 2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 2021 年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为“良好”和“合格”未达到优秀,因此可归属限
制性股票由 356.2500 万股,调整为 325.5945 万股;由于 1 名预留授予部分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人数由 4
人调整为 3 人,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由 42.7500 万股,调整为 35.9100 万股。
上述事项已经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
4、根据公司 2023 年 6 月 21 日披露的《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
告编号:2023-036),公司拟定 2022 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04,328,72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 60,432,872.80 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相应调整。
(1)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的调整
1)调整依据
①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2)调整结果
授予价格(含预留)P=P0-V=9.71-0.1=9.61 元/股
上述调整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
5、由于 1 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激励对象人数由 152 人调整为 151 人,另有 22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 2022 年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为“良好”或“合格”,未达到优秀,因此可归属
限制性股票作废 9.3328 万股,本次归属数量调整为 319.4052 万股。
8
上述事项已经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
(四)本次归属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的说明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
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 年 3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
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
归属数量为 319.4052 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51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董事会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4 年 3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
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
属数量为 35.9100 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3 名激
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董事会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首次授予部分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进入第二个归
属期,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
9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3
月 19 日,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 2023 年 3 月 20 日至 2024
年 3 月 18 日。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
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归属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划首次授予的 152 名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 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
以上的任职期限。 职,首次授予仍在职的 151 名激
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考核年度为 2022 年,业绩考核目
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3〕
标如下:
3938 号):2022 年度公司实现营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业收入 2,576,529,048.51 元,较
50%。
2020 年度增长 220.53%。公司层
面业绩考核达标。
10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 划首次授予仍在职的 151 名激励
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达标四个等级。 对象中,129 名激励对象 2022 年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本
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达标 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19
名激励对象本期个人绩效考核结
个人层面归
100% 80% 60% 0% 果为“良好”,本期个人层面归属
属比例
比例为 80%;3 名激励对象本期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本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 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60%
比例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
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统一办理 151 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
份登记手续。
2、预留授予部分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进入第二个归
属期,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9
月 1 日,因此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 2023 年 9 月 1 日至 2024
年 8 月 30 日。
(2)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
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条件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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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归属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 划预留授予的 3 名激励对象均符
以上的任职期限。 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考核年度为 2022 年,业绩考核目
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3〕
标如下:
3938 号):2022 年度公司实现营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业收入 2,576,529,048.51 元,较
50%。
2020 年度增长 220.53%。公司层
面业绩考核达标。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
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达标四个等级。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仍在职的 3 名激励对
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达标
象中,3 名激励对象 2022 年个人
个人层面归 绩效考核结果全部为“优秀”,本
100% 80% 60% 0%
属比例 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
比例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
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
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统一办理 3 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
登记手续。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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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4-008)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 首次授予部分:
1、归属日期:2024 年 3 月 27 日
2、归属数量:319.4052 万股
3、归属人数:151 人
4、授予价格:9.61 元/股(三次调整后);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本次归属前已获 本次可归属 本次归属数量占
姓名 职务 授予的限制性股 限制性股票 已获授限制性股
票数量(万股) 数量(万股) 票总量的比例
孙峰 董事、副总经理 133.00 39.9 30.0000%
唐永娟 财务总监 7.60 2.28 30.0000%
中层干部、核心人员
944.11 277.2252 29.3637%
(149 人)
合计(151 人) 1084.71 319.4052 29.4461%
注: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唐永娟女士未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其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被聘任为公司财务总监。
(二)预留授予部分:
1、归属日期:2024 年 3 月 27 日
2、归属数量:35.9100 万股
3、归属人数:3 人
4、授予价格:9.61 元/股(三次调整后);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本次归属前已获 本次可归属 本次归属数量占
姓名 职务 授予的限制性股 限制性股票 已获授限制性股
票数量(万股) 数量(万股) 票总量的比例
陈江华 董事 95.00 28.50 30.0000%
中层干部、核心人员
24.70 7.41 30.0000%
(2 人)
合计(3 人) 119.70 35.91 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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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4
年 3 月 27 日;
2、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数量:319.4052 万股,预留授
予部分归属数量:35.9100 万股;合计为 355.3152 万股;
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获授股票归属后不设置禁售期。激励对象为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
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3 月 16 日出具了《杭州长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78 号),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满足归
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截至 2024 年 3 月 5 日,公司已收到激
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34,145,790.72 元。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登记手续。
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3 月 27 日。
六、本次行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后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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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归属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一 、有限售
167,936,927 26.95 167,936,927 26.79
条件流通股
二、 无限售
455,293,423 73.05 3,553,152 458,846,575 73.21
条件流通股
股份合计 623,230,350 100.00 3,553,152 626,783,502 100.00
2、本次归属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依然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控制权未
发生变化。
3、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由于 1 名首次授予部
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共计 3.3250 万股由公司作废。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19 名激励对象 2022 年度个人层面考核等级为“良好”及 3
名激励对象 2022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第二批次获授份额均不能
全额归属;上述 2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原因所致的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6.0078 万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4、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 355.3152 万股,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62,678.3502 万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认为:《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符合归属条件,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长川科技实施本次
归属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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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备查文件
1、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预留授
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4、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5、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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