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锋信息: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4-01-13
证券代码:300605 证券简称:恒锋信息 公告编号:2024-005
债券代码:123173 债券简称:恒锋转债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
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
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提名林丹女士、吴凡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
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后,与另外一名由公司职工
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
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最近二年内曾
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罗文文先生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后,将担
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郑明先生在新一届监事会产
生后,不再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或其他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郑明
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30,659 股,占公司总股本 0.26%。离任后,郑明先生仍将继
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
定及要求。
公司监事会对第三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
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 月 13 日
2
附件:
1、林丹,女,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万好国际
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办副主任、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主任。现任福建恒锋安信科
技有限公司综合部主任。
林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
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
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
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吴凡,男,198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福州金标
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业财系统实施顾问。2013 年 6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审计部副经理。
吴凡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
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
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
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