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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信息: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邹涛)2024-04-27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年度,作为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
态度,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事
前认可或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邹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
曾任职于厦门卓越电脑有限公司、厦门东方伟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弘信
创业工场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云创业使能(厦门)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监事、厦门弘信控股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月至2024年1月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
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均积极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
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履职工作,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
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
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通过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及时了
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
负责。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
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职责。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按照规定召开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会议,切实履行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
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
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
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切实履
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的委员,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按照规定召开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会议,切实履行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
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
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
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
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
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
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2024年1月16日,本人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
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不
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的核查
和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
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公司组织了管理层与独立董事的现场交
流会,全面介绍公司研发、运营、市场及业务等各模块情况,切实保障独立董
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2023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
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 2023
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
    2、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制度,特别是2023年度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系列
监管规定,并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不断提高
自己的履职能力,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为公司的科学决策
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
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
了定期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此外,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
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年度,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
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
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
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
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激励情况
    2023年度,公司未进行股权激励。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
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
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
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邹涛

                                                       2024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