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太阳: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2-26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606 证券简称:金太阳 公告编号:2024-010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下
午 15:0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2 月 26 日(星期一)15:0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2 月 26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2024 年 2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2 月 26 日 9:15-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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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54,898,269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9.6813%。
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54,889,7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9.675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8,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8,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61%。
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8,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61%。
3、出席及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相关议案,并形
成决议如下:
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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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 意 54,898,26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杨阳、陈珍琴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进行
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盖章及两名见证律师签名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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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4 年 0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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