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3 证券简称:富瀚微 公告编码:2024-082 债券代码:123122 债券简称:富瀚转债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期权注销数量:合计 289,087 份,其中: 1、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223,030 份,其中首次授予部分 19,943 份,预留授予部分 203,087 份; 2、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66,057 份,其中首次授予部分 38,047 份,预留授予部分 28,010 份;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瀚微”或“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 年股票期权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合计 289,087 份进行注销。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21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180 万 份,其中首次授予 150 万份,预留 30 万份。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161 人,行权价为 123.72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1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2 月 1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将本计划原确定的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由 161 名调整为 159 名,2 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对应的拟授予股票期 权份额由董事会重新进行分配,分配完成后,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总数量保持不变,仍为 180 万份,其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保持不变,仍为 150 万份;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保持不变,仍为 30 万份;同意以 2021 年 3 月 16 日作为本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 159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0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 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查。 6、2021 年 4 月 1 日,公司发布《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在股份登记过程中,公司首次授予涉及的 2 名激励对象因离 职自愿放弃公司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因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并办 理完成股票期权登记的人数为 157 人,实际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47 万份。 7、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0 年、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 期权及调整相应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因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中 2 名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7,400 份予以 注销,注销后,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470,000 份减少为 1,452,600 份,激励对象人数由 157 名调整为 155 名;另因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23.72 元/股调整为 82.44 元/股,首次 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452,600 份调整为 2,178,149 份,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数 量由 300,000 份调整为 449,844 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 表了同意的意见。 8、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0 年、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 期权的议案》,由于 6 名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对该 6 人持有的 2021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63,878 份予以注销;对其中 4 人持有的 2020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37,450 份予以注销;公司 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9、2021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确定以 2021 年 10 月 14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 43 名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的 449,800 份股票期权,未授予的 44 份作废,行权价格为 169.21 元/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10、2022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0 年、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 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及 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1、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12、2022 年 5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因实 施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由 82.44 元/股调整为 43.23 元/股,首次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 量由 1,962,352 份调整为 3,728,468 份;预留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69.21 元/股调整为 88.89 元/股,预留部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440,800 份调整为 837,520 份。 13、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5 名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1 名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分别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 61,964 份、14,250 份予以注销,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 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4、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 见。2022 年 11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15、2023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注销部 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 见。 16、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17、2023 年 6 月 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由 43.23 元/股调整为 43.05 元/股,预留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由 88.89 元/股调整为 88.71 元/股。 18、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注 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 的意见。 19、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 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0、2024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注 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21、2024 年 6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22、2024 年 6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实 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由 43.05 元/股调整为 42.93 元/股,预留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由 88.71 元/股调整为 88.59 元/股。 (2)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22 年 3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拟向激励 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180 万份,其中首次授予 174 万份,预留 6 万份。首次授 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210 人,行权价为 124.23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 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 年 3 月 8 日至 2022 年 3 月 17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3 月 18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 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 核查意见》。 3、2022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4、2022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意以 2021 年 3 月 29 日作为激励计划的首次授权日,向 21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74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 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5、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因 1 名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 拟获授的 5,600 份股票期权作废失效,不得办理授予登记。首次授权登记完成的 股票期权数量由 174 万份调整为 173.44 万份,首次授予登记人数由 210 人调整 为 209 人。 6、2022 年 5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因实 施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由 124.23 元/股调整为 65.22 元/股,首次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数量由 1,734,400 份调整为 3,295,360 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24.23 元/股调整为 65.22 元/股,预留授予的数量由 60,000 份调整为 114,000 份。 7、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7 名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对 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67,260 份予以注销。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 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8、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 权的议案》,确定以 2022 年 10 月 27 日为预留授权日,向 5 名激励对象授予 6.74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9、2023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注销部 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 见。 10、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11、2023 年 6 月 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尚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65.22 元/股调整为 65.04 元/股。 12、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 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3、2024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注 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14、2024 年 6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实 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尚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65.04 元/股调整为 64.92 元/股。 二、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情况 1、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等不符合激励条件 鉴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 3 名首次授予及 1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 31,343 份 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其中首次授予部分 19,943 份,预留授予部分 11,400 份,由 公司统一注销;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 5 名首次授予及 1 名预留授予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 46,047 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其中首次授予部分 38,047 份,预留授予部分 8,000 份,由公司统一注销。 2、在规定的行权期内未行权 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的,必须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 在行权期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该部分股票期权自动失效, 将由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已于 2024 年 10 月 27 日届 满,在行权期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84,917 份,该部分股票期权不得递延至 下期行权,已自动失效。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届 满,在行权期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1,100 份,该部分股票期权不得递延至 下期行权,已自动失效。 3、公司层面行权条件未完全成就、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未达到 100% 根据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考核结果,本期可行 权股票期权数量标准系数为 0.3,公司将对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 7,770 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 3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不达标其已获 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 6,770 份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统一注销;2022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 1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不达标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 计 1,140 份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统一注销。 综上,本次合计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289,087 份,本次注销部 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不 会影响公司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同时,本次注销不会影响公司员工及管理 团队正常履职,公司员工及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 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上述注销。 五、律师法律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行权及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 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行权的行权条件已满足;本次注销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 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行权及注 销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