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0 证券简称:光库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4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6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4 月 2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创新三路 399 号 7 楼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瑾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111,910,22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44.80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11,031,08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44.448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879,14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51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879,1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0.35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879,1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519%。 3、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1,893,5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1%;反对 1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2,44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004%;反对 16,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9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1,893,5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1%;反对 1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2,44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004%;反对 16,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9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1,893,5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1%;反对 1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2,44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004%;反对 16,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9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1,904,9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3%;反对 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3,84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971%;反对 5,3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0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1,196,4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622%;反对 713,7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3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3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8086%;反对 713,7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19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1,869,6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7%;反对 40,5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8,57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3847%;反对 40,57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1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1,893,5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1%;反对 1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2,44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004%;反对 16,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9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1,893,5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1%;反对 1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2,44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004%;反对 16,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9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1,892,2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9%;反对 1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9%;弃权 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1,14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526%;反对 16,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996%;弃权 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79%。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委派唐永生律师、郑珠玲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 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见证结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 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