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0 证券简称:光库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8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8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0 月 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创新三路 399 号 7 楼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瑾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00 人,代表股份 112,370,977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5.09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52,035,3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0.882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97 人,代表股份 60,335,6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4.213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96 人,代表股份 1,853,27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96 人,代表股份 1,853,2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7437%。 3、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183,0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28%;反 对 118,5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5%;弃权 69,375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665,37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中 小 股 东有 效 表 决 权 股份 总数的 89.8612%;反对 118,5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3954%;弃权 69,37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434%。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183,5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32%;反 对 118,1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1%;弃权 69,325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665,82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中 小 股 东有 效 表 决 权 股份 总数的 89.8855%;反对 118,1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3739%;弃权 69,3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407%。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185,0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45%;反 对 11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9%;弃权 69,25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667,32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中 小 股 东有 效 表 决 权股 份 总数的 89.9664%;反对 11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2970%;弃权 69,2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366%。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229,8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4%;反 对 51,0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4%;弃权 90,125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712,12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中 小 股 东有 效 表 决 权股 份 总数的 92.3837%;反对 51,0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32%;弃权 90,1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63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228,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33%;反对 59,7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1%;弃权 82,7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710,847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中 小 股 东有 效 表 决 权 股份 总数的 92.3149%;反对 59,7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227%;弃权 8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624%。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委派瞿缨律师、余海浪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见证结论: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