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库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2024-12-3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对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光库科技”、“公司”)进行了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李威、黄子真
(三)协办人:胡彦威
(四)培训时间:2024 年 12 月 20 日
(五)培训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创新三路 399 号光库科技 7 楼
会议室
(六)培训人员:黄子真
(七)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
股东相关人员
(八)培训内容: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新“国九条”政策、“并购六条”及其
配套政策,并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规则要求,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募投项目建设注意事项等内
容进行了培训。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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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
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
有关要求,对公司进行了持续督导培训。
中信证券认为:通过本次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管理人
员对新“国九条”政策、“并购六条”及其配套政策、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募
投项目建设相关规定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总体上提高了公司及其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及对资本市场的理解,
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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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 威 黄子真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