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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士眼镜: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瑛)2024-04-03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
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王瑛,1977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于武汉大学,中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2001 年至今任职于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至今担任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2 年至今担任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2013 年至今担任深圳华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2013 年至今担
任深圳华强沃光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5 年至今担任深圳互惠联盟电子商务有
限公司监事;2015 年至今担任深圳市湘海电子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至今担任
深圳华强电子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至今担任深圳淇诺科技有限公
司董事;2019 年至今担任深圳华强电子交易网络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至今担
任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 年担任深圳乐淘里商业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2022 年担任深圳华强广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2 年担任广东
华强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2 年担任 NEUSEMI COMPANY(S.A.E)PTE.LTD
董事;2021 年至 2024 年 2 月 26 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
系。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年度履职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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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累计召开 7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 7 次;2023 年度,公司累
计召开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 2 次。本人对 2023 年度提交董事会的全部
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均投出赞成票,不存在提出反对、保留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是否连续两
        本报告期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出席股
独立董                                              次未亲自参
        应参加董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事会次                 东大会
事姓名                                              加董事会会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次数
                                                        议
 王瑛      7         3        4         0      0         否         2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委员,2023 年积极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任职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2023 年组织召开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2、任职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2023 年共参加了 2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
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
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财务总监、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年
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沟通,关注审计
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六)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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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进展情况等,并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和治理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
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并利用自
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自任职以来,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深对
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提升对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提高自觉保护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意识。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履职期间,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
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通过会谈、微信、视频、电话、邮件等多
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
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的
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向独
立董事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等。保障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
等的知情权。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
公司证券部、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履职需重点关注的事项,均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在独立董
事之间进行充分讨论后最终作出决策、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对相关事项的执行、
披露、合法合规作出明确判断并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发表独立意见、审查
意见。2023 年度重点关注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审查意见情况如下:
    (一)2023 年 2 月 27 日,在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
公司对外投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二)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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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
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条件成就、关于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关于 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发表独立意见。
    (三)2023 年 6 月 13 日,在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发表独立意
见。
    (四)2023 年 7 月 3 日,在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对
关于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
期满未行权股票期权、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条件成就、关于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发表独立意见。
    (五)2023 年 8 月 28 日,在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审议事
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
中给予积极有效的支持和配合。本人于 2021 年 2 月 4 日起任职公司董事会独立
董事,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希望公司在未来能够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
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让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
广大投资者。


                                    4
特此报告。




                      报告人:王瑛
                 二〇二四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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