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9 证券简称:新劲刚 公告编号:2024-072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的提 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解除限售股东数量为 7 位,共涉及 36 个证券账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2,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9%, 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2,30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89%,本次解除限 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2、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7 月 12 日(星期五)。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 通知》(深证上[2017]198 号)同意,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挂牌上市,并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666,700 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 50,000,000 股增加至 66,666,700 股。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18 年 5 月 15 日,公司实施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 66,666,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计转增 33,333,350 股。本次利润分 配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66,666,700 股增加至 100,000,050 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430 号《关于核准广东新劲刚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文俊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的批复》核准,2019 年 10 月 16 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 -1- 普通股(A 股)股票 21,255,723 股(其中限售股数量为 21,255,723 股),公司 总股本由 100,000,050 股增加至 121,255,773 股。 为募集配套资金,公司 11 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10,270,568 股股份(其中兴 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通过担任多只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分别持有公司股票),限售股数量为 10,270,568 股,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5 月 25 日,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总股本由 121,255,773 股增加至 131,526,341 股。 2021 年 9 月,公司部分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转股,累计转股数量为 8,036,552 股,公司总股份由 131,526,341 股增加至 139,562,893 股。 2022 年 3 月,公司剩余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转股,转股数量为 322,358 股,公司总股份由 139,562,893 股增加至 139,885,251 股。 2022 年 5 月 30 日,公司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当时(2022 年 4 月 21 日)总股本 139,885,25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00 股, 共计转增 41,965,575 股。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39,885,251 股增加至 181,850,826 股。 2022 年 6 月,公司完成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股票归 属,本次归属共计向 23 名激励对象归属 478,400 股,公司总股份由 181,850,826 股增加至 182,329,226 股。 2023 年 6 月 7 日,公司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当时(2022 年 6 月 6 日)总股本 182,329,22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00 股,共计 转增 54,698,767 股。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82,329,226 股 增加至 237,027,993 股。 2023 年 7 月,公司完成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股票归 属,本次归属共计向 23 名激励对象归属 460,356 股,公司总股份由 237,027,993 股增加至 237,488,349 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08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向财 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7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2,300,000 股, 上市日期为 2024 年 1 月 12 日,公司总股本由 237,488,349 股增加至 249,788,349 股。 2024 年 6 月,公司完成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股票归 -2- 属及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本次归属共计向 44 名激励 对象归属 1,635,075 股,公司总股份由 249,788,349 股增加至 251,423,424 股。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总股本 251,423,424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数量 52,103,8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7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99,319,5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9.28%。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全部认 购对象,包括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佛山正合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正合智远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裕石投资有限公司-裕石 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佛山市佛控汇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联保 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联裕远 12 号资产管理产品、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上述股东涉及的主要承诺包括: 股份限售承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 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结束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将遵守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 份减持计划,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进行减持,并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 在违反承诺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将监督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出售股份 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 资金的情形,公司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也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7 月 12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数量为 7 位,共涉及 36 个证券账户,股份的数量 12,300,000 股,占总股本比例 4.89%;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2,300,000 股, 占总股本比例 4.89%。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 流通情况如下: 单位:股 -3- 所持限售 本次解除 本次上市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证券账户名称 股份总数 限售数量 流通数量 财通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君 1 2,105,000 2,105,000 2,105,000 享永熙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中信银行-财通基金全盈象 1 号集合 2 222,000 222,000 222,000 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何朝军-财通基金愚笃 1 号单一资产 3 179,000 179,000 179,000 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玉 4 134,500 134,500 134,500 泉合富 7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天 5 89,500 89,500 89,500 禧定增 5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久银鑫增 17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 财通基金管理有 45,000 45,000 45,000 财通基金君享尚鼎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限公司 财通基金-郑隆腾-财通基金愚笃 6 号单一资产 7 45,000 45,000 45,000 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王续山-财通基金芯源壹号单一资产 8 45,000 45,000 45,000 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尹树臣-财通基金玉泉 1085 号单一 9 45,000 45,000 45,000 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财通证券资管财琪 FOF1 号单一资产 10 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合富 116 号单一资产管 45,000 45,000 45,000 理计划 财通基金-朱煜麟-财通基金煜行 1 号单一资产 11 45,000 45,000 45,000 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 12 950,000 950,000 950,000 江 58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 13 600,000 600,000 600,000 江 12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五矿证券 FOF3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14 250,000 250,000 250,000 划-诺德基金浦江 66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春秋 1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德 15 150,000 150,000 150,000 基金浦江 1197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管理有 诺德基金-山东铁路发展基金有限公司-诺德基 16 150,000 150,000 150,000 限公司 金浦江 1199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纯达定增精选十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7 -诺德基金纯达定增精选 1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150,000 150,000 150,000 划 诺德基金-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 18 100,000 100,000 100,000 江 20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纯达定增精选十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19 金-诺德基金纯达定增精选 11 号单一资产管理 100,000 100,000 100,000 计划 -4- 诺德基金-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 20 100,000 100,000 100,000 江 89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 21 100,000 100,000 100,000 江 100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般胜优选 7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 22 50,000 50,000 50,000 德基金浦江 52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 23 50,000 50,000 50,000 江 66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纯达定增精选九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4 50,000 50,000 50,000 -诺德基金纯达定增精选 9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仁灏成长优选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5 50,000 50,000 50,000 -诺德基金浦江 33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纯达知行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 26 50,000 50,000 50,000 德基金纯达知行六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庞晓炜-诺德基金浦江 388 号单一资 27 50,000 50,000 50,000 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纯达定增精选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8 50,000 50,000 50,000 -诺德基金纯达定增精选 5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佛山正合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正合 佛山正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正合智远 6 号私募 29 2,250,000 2,250,000 2,250,000 智远 6 号私募证券 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基金 北京裕石投资有 限公司-裕石 9 号 北京裕石投资有限公司-裕石 9 号私募证券投资 30 1,750,000 1,750,000 1,750,000 私募证券投资基 基金 金 佛山市佛控汇创 佛山市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佛山市佛控汇创 31 股权投资合伙企 1,250,000 1,250,000 1,250,000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业(有限合伙) 安联保险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安联 安联保险资管-工商银行-安联裕远 12 号资产 32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裕远 12 号资产管 管理产品 理产品 华安证券-徽商银行-华安证券臻赢 3 号混合型 33 12,500 12,500 12,500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华安证券-浙商银行-华安证券臻赢 4 号混合型 34 12,500 12,500 12,500 华安证券股份有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限公司 华安证券-徽商银行-华安证券智慧稳健 FOF 35 12,500 12,500 12,500 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华安证券-徽商银行-华安证券智慧稳健 FOF 36 12,500 12,500 12,500 三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合计 12,300,000 12,300,000 12,300,000 -5- 五、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 (股) 一、限售条 件流通股/ 52,103,827 20.72 -12,300,000 -4.89 39,803,827 15.83 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 199,319,597 79.28 12,300,000 4.89 211,619,597 84.17 条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251,423,424 100.00 0 0 251,423,424 100.00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上 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 履行了其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 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4、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0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