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制药: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2024-07-05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海
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
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9507 号)。公司董事会就审计报
告涉及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内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9507
号)涉及的保留意见内容:“(一)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一)及十四(三)2 所
述,普利制药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下达的《关于对海南
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对 2021 年、2022 年年度报
告中反映的营业收入、利润等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
的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了更正。其中,调减 2021 年度营业收入
210,126,646.26 元、调减 2021 年度净利润 112,365,693.48 元;调减 2022 年度营
业收入 187,211,535.72 元、调减 2022 年度净利润 125,572,583.84 元。我们对普利
制药公司上述前期差错更正事项进行了审计,但由于无法核实更正的依据,我们
无法确认普利制药公司前期差错更正事项是否完整、更正金额是否准确。
(二)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三)1 所述,普利制药公司存在向海南德赛康医
药科技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以下简称德赛康等七家公司)采购研发材料、研发
服务和其他服务的情况。
我们无法就上述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认普利制药公司与德
赛康等七家公司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所披露交易是否准确和完整,交易价格是
否公允。”
二、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出具了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董事会将切实推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并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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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拟采取如下措施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
公司董事会已认识到上述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将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上述事项的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切
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具体措施如下:
1、2024 年 6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公司对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一季度、2023 年半年度及 2023 年三季度会计
差错进行了更正并追溯调整。
2、自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日起,公司与德赛康等七家公司就已签署未履行
完毕的合同履行完毕,不再与德赛康等七家公司新增交易。
3、加强公司风险控制,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与风险防
范机制,完善业务管理流程,在制度层面保障公司规范运作,严格落实、推进,
降低公司经营风险。
4、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推动内部审计从事后、事中审计
向全过程审计转变。提高内审部门的工作频率及素质,及时发现和解决公司内部
控制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加强广大员工,尤其是关键岗位人员有关《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
经营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学习培训,强化广大员工,尤其是存货、采
购、销售及物流管理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合规意识以及责任意识,确保内部控
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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