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海南普利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利制药”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普利制药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 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及存放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6号)同意,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5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 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85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10,000,000.00元(不含 税)的金额为840,0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2 月2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 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138,650.95元(不含税)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37,861,349.0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21〕70号《验证报告》。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为: 单位: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83,786.13 1 项目 序号 金额 项目投入 B1 56,383.29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337.63 项目投入 C1 5,048.44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56.19 项目投入 D1=B1+C1 61,431.73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493.82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23,848.2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848.22 差异 G=E-F 21,000.00 其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单未赎回净额 11,00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了《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海口南海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九堡小微企业专营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 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8110801013902154311 28,427,530.01 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杭州余杭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71150122000071052 119.60 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杭州九堡小微 2 企业专营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357950100100334951 54,561.73 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杭州余杭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已于 2021 年 12 月 461899991013000403769 公司海口南海支行 14 日注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已于 2022 年 12 月 5 公司海口分行营业 955105379999999 日注销 部 合计 28,482,211.34 三、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2021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560.0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关于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 〔2021〕803号)。 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 要求。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和效果 2023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 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 3 (四)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4,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1,000.00万元用于购买定 期大额存单。 (五)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1、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 的情况。 3、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度,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4 五、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 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 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普利 制药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 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 普利制药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周 舟 田 稼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 年度 编制单位: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3,786.1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048.4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1,431.7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调整后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 本年度 累计投入金 投资进度 性是否发 和超募资金投 更项目(含 承诺投资总 投资总额 可使用状态日 实现的效 到预计 投入金额 额 (%) 生 向 部分变更) 额 (1) 期 益 效益 (2) (3)=(2)/(1)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普利国际高端 尚在建 生产线扩建项 否 83,786.13 83,786.13 5,048.44 61,431.73 73.32 2026-02 尚在建设 否 设 目 承诺投资项目 83,786.13 83,786.13 5,048.44 61,431.73 73.32 小计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7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5,560.07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天健会计师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具体 情况进行了鉴证,出具了天健审〔2021〕803 号《关于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021 年 3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3 年 3 月 4 日,公司已将 20,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 金账户。 2022 年 3 月 1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3 年 1 月 3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0,000 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3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截 至 2024 年 1 月 3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 2023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14,000 万元人民 币(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8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23,848.22 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用账户的募集资金余额 2,848.22 万元,购买定期大额存单 11,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 万元。前述资金均将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