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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开立医疗: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05-22  

 证券代码:300633           证券简称:开立医疗         公告编号:2024-047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
 股本 430,652,785 股,加上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归属的
 2,059,620 股限制性股票,减去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 2,076,400 股,以总
 计 430,636,00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2 元(含税),共计
 派发现金股利 137,803,521.60 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
 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432,712,405 股,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2,076,400 股后的股本 430,636,005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37,803,521.60 元
(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股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137,803,521.60 元
 /432,712,405 股×10= 3.184644 元。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0.3184644
 元/股。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30,652,785 股,加上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归属的 2,059,620 股限制性股票,减去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
数量 2,076,400 股,以总计 430,636,00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 3.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37,803,521.60 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
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
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已归属限制性股票 2,059,620 股,归
属后公司总股本为 432,712,405 股,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其它变动。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2,076,400 股。为了保证利润分配的正常
实施,公司在申请办理分红派息业务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回购股份
数将不发生变化,因此公司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为公司现有总股本 432,712,405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2,076,400 股后的 430,636,005 股,公司本次现金分红的总金
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 =430,636,005 股 ×0.32 元/股
=137,803,521.60 元。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
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076,400.00 股后的 430,636,00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200000 元
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880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
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2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
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158                      陈志强

     2                 02*****236                      吴坤祥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5 月 21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5 月 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公司 2022 年 1 月 18 日发布的《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 年 8 月 23 日发布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需进行相应调整,届时公司将
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电北路 368 号开立医疗大厦
    咨询联系人:李浩 吴坚志
    咨询电话:0755-26722890     传真电话:0755-2672285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