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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普生物: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2024-07-10  

 证券代码:300639         证券简称:凯普生物         公告编号:2024-081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9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信达
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 2021 年 5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2021 年 5 月 10 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存在利用本激励计
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详见公司 2021 年 5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1 年 5 月 12 日至 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
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
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详见公司 2021 年 5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
公告。
    4、2021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
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详见公司 2021 年 5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
关公告。

    5、2021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自愿放
弃参与本激励计划,以及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79 名调整为 174 名,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30.00
万份调整为 4,120,323 份,其中首次授予 314.00 万份调整为 3,920,550 份,预
留 16.00 万份调整为 199,773 份;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36.63 元/
份调整为 29.14 元/份,并确定以 2021 年 6 月 7 日为授予日,向首次授予的激励
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详见公司 2021 年 6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6、2021 年 6 月 23 日,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手续。
详见公司 2021 年 6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7、2022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
会认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2 年 3 月 18
日为授予日,向 15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9,773 份预留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的股票
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31.69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
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广东凯
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法律意
见书》。详见公司 2022 年 3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8、2022 年 3 月 24 日,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手续。
详见公司 2022 年 3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9、2022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
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结
果,对本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的
股票期权数量由 3,920,550 股调整为 5,880,825 股,行权价格由 29.14 元/份调
整为 19.19 元/份;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99,773 股调整为 299,659
股,行权价格由 31.69 元/份调整为 20.89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 2022 年 5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10、2022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公
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有 1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
激励对象的条件,同意公司注销上述 11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合计 252,840 份。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74 人调整
为 163 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5,880,825 份调整为 5,627,985 份;同时
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
行权条件的 16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2,251,194 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
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
于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注销部分股票期
权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 2022
年 6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11、2022 年 6 月 29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
确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252,840 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详见公
司 2022 年 6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12、2023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等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
但尚未行权的 2,251,194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另外由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和预留授予部分分别有 7 名和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同意公司对上述
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84,278 份(不包括上述行权期届满但尚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 28,093 份进行注销。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
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63 人调整为 156 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由 5,627,985
份调整为 3,292,513 份;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5 人调整为 13 人,预留授
予的股票期权由 299,659 份调整为 271,566 份,并同意公司根据 2022 年年度权
益分派的实施结果,对本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292,513 份调整为 4,938,769 份,行权价格由
19.19 元/份调整为 12.56 元/份,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71,566 份调
整为 407,349 份,行权价格由 20.89 元/份调整为 13.69 元/份;同时,董事会认
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均已成就,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 16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2,673,060 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手续,其中:预留授予部分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
对象 13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 203,675 份;首次授予部分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
对象 156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 2,469,385 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均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凯普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公
司 2023 年 7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13、2023 年 7 月 20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
确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2,335,472 份股票期权和预留授予的 28,093 份股
票期权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详见公司 2023 年 7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
关公告。

    14、2024 年 7 月 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本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但
 尚未行权的 2,469,385 份和 203,675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另外,鉴于首次授予
 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
 到,行权条件未成就,董事会同意注销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部
 分第二个行权期分别对应的 2,469,384 份和 203,674 份股票期权。本次注销完成
 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一)注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
 权期届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行权期内全部行权
 的,则未行权的该部分期权由公司注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
 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分别于 2024 年 6 月 22 日和 2024 年 3 月 23 日届
 满,公司将按照规定将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
 符合行权条件但尚未行权的 2,469,385 份和 203,675 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二)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成就导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
 行权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需予以注销

     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说明及拟注销股票期权数量如下:
                                                                         拟注销股票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说明
                                                                          期权数量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首次授予      以 2019 年归属于上市公    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3 年度

部分第三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准,2023     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2,469,384 份
个行权期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ZI10243 号),剔除股权激励计划
           净利润较 2019 年增长不低于   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后,公司
           300%。                       2023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以上“净利润”以公司年    的净利润为 13,703.96 万元,较
           度审计报告所载数据为准,净   2019 年增长-9.53%,未达到《激
预留授予 利润考核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归     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公司层面
部分第二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业绩考核目标,因此,首次授予部     203,674 份
个行权期   且是以剔除股权激励计划股份   分第三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部分
           支付费用影响为计算依据。     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均不得行
                                        权,由公司注销。
    综上,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本次拟注销的股票期权
合计 4,938,769 份,预留授予部分本次拟注销的股票期权 407,349 份。本次注销
完成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
队的稳定性。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
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
案)》等有关规定。本次注销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
授权范围内,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注销情况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
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4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4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
决议》;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