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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丹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2024-06-12  

证券代码:300641            证券简称:正丹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0
债券代码:123106            债券简称:正丹转债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 1%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
换公司债券“正丹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从而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涉及持股数量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
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
构和持续经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39 号)核准,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 320 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
行总额 32,000.00 万元。公司可转债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正丹转债”,债券代码“123106”,并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进入转股
期。
    自 2024 年 5 月 13 日至 2024 年 6 月 7 日,“正丹转债”累计转股 24,311,393
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532,682,322 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禾杏企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禾杏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华杏投资(镇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杏投资”)、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万榕树 6 号私募基金(以下简
称“银万榕树 6 号私募基金”)在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合计持

                                      1
 有公司股份比例从 52.33%被动稀释至 49.9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禾杏企业有限公司
       住所             Kowloon, Hong Kong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华杏投资(镇江)有限公司
       住所             江苏省镇江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 3       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万榕树 6 号私募基金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
   权益变动时间         2024 年 5 月 13 日至 2024 年 6 月 7 日
股票简称             正丹股份                 股票代码              300641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增持/减持比例(%)
       A股                                0                        被动稀释 2.42%

      合     计                           0                        被动稀释 2.42%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可多选)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因可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 √(请注
                        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
                        不适用
来源(可多选)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比例(%)
             合计持有
禾杏公司                    128,520,000          25.64%    128,520,000          24.46%
               股份



                                          2
             其中:无
             限售条件     128,520,000       25.64%    128,520,000    24.46%
                 股份
             有限售条
                                    0        0.00%              0     0.00%
               件股份
             合计持有
                          119,085,800       23.76%    119,085,800    22.66%
                 股份
             其中:无
华杏投资     限售条件     119,085,800       23.76%    119,085,800    22.66%
                 股份
             有限售条
                                    0        0.00%              0     0.00%
               件股份
             合计持有
                           14,688,000        2.93%     14,688,000     2.80%
                 股份
银万榕树     其中:无
6 号私募     限售条件      14,688,000        2.93%     14,688,000     2.80%
  基金           股份
             有限售条
                                    0        0.00%              0     0.00%
               件股份
  合计          -        262,293,800       52.33%    262,293,800    49.91%
备注:本次变动前持股比例以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 7,137,512 股后的公司总股本
501,233,417 股为基数计算;本次变动后持股比例以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 7,137,512
股后的公司总股本 525,544,810 股为基数计算。
持股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是□    否√
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购
买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 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3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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