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上市审核中心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出具的《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 020150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星云股份”、“公司”或“发行人”)会同保荐人就审核问询问题进行 了逐项落实,现对审核问询问题回复如下: 说明: 1、如无特别说明,本《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第二轮审核 问询函的回复》(以下简称“问询回复”或“问询函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 名词释义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同。 2、本问询回复中任何表格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各分项数值之和在尾数上存 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3、本问询回复中涉及公司 2023 年 1-9 月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1.发行人主营业务包括研发、生产和销售锂电池设备、储能及充电桩相关 产品、提供检测服务。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 215.36 万元、 561.9 万元、435.53 万元及 30.6 万元。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20,000.00 万元,其中 86,500.00 万元用于星云储能系统及电池关键部件制造 和检测中心项目,33,5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主 要产品/服务包括储能变流器、直流快充桩及直流模块、高压控制盒、以及锂 电池检测服务。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构成;(2)本次募投项目 的构成、截至目前的进展及投资情况;(3)截至目前本次募投项目报告期内 已实现收入的具体情况;(4)本次募投项目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是否存在协同 效应;是否属于将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情形。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发行人补充说明】 一、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 215.36 万元、561.90 万元、435.53 万元和 30.60 万元,占当期公司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37%、0.69%、 0.34%和 0.04%。其他业务收入为公司除销售锂电池设备、储能变流器、充电桩 等主营业务产品及提供检测服务以外的零星收入,主要为出租设备收入: 单位:万元 其他业务收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入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设备租赁 3.35 10.96% 423.35 97.20% 548.32 97.58% 205.93 95.62% 零星办公场 地租赁等其 27.24 89.04% 12.18 2.80% 13.59 2.42% 9.42 4.38% 他 合计 30.60 100.00% 435.53 100.00% 561.90 100.00% 215.36 100.00% 其他业务收入-设备租赁业务与零星办公场地租赁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设备租赁 1-2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0 年至 2023 年 1-9 月,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中,设备租赁收入分别为 205.93 万元、548.32 万元、423.35 万元和 3.35 万元,是报告期内其他业务收 入的主要组成部分。 设备租赁的业务模式为:公司与客户签订租赁合同,并收取相应收入。报 告期内,公司设备租赁业务的主要客户及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 客户名称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1-9 月 华通精密 - 211.69 514.24 196.02 中国汽车工程研 究院股份有限公 - 159.29 - - 司 合计 - 370.98 514.24 196.02 当期设备租赁收 3.35 423.35 548.32 205.93 入 来自于上述客户 的收入占当期设 - 87.63% 93.78% 95.19% 备租赁收入比例 注:“华通精密”包括华通精密线路板(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华通电脑(苏州)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租赁设备业务的主要客户为华通精密和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 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租赁物为锂电池检测设备。公司少量客户考虑自身生产 经营和业务需求,采取租赁设备方式。 (二)零星办公场地租赁等其他 2020 年至 2023 年 1-9 月,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中,零星办公场地租赁等其 他收入分别为 9.42 万元、13.59 万元、12.18 万元和 27.24 万元,占比微小。 该业务主要系公司出租房屋及代收水电费等。 经查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等公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同样存 在相似情况,如盛弘股份其他业务收入包括租赁收入,杭可科技、赢合科技、 先惠技术同样存在租赁收入。公司主营业务突出,最近一年一期其他业务收入 占比低于 0.40%。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产品服务属于主营业务,报告期内本次 募投项目的产品服务实现的收入属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参见下述。 二、本次募投项目的构成、截至目前的进展及投资情况 1-3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19,900.00 万元(含本 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入金额 星云储能系统及电池关键部件制造和检测中 1 105,769.46 86,500.00 心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33,400.00 33,400.00 合计 139,169.46 119,900.00 (一)本次募投项目的产品/服务构成 本次募投项目“星云储能系统及电池关键部件制造和检测中心项目”计划 建设期 36 个月,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产品/服务包括工商业储能 PCS、电网侧 储能 PCS、直流快充桩及直流模块、高压控制盒(S-BOX)、检测服务: 1、检测服务:主要指为客户提供包括动力及储能电池电芯、模组、电池包 及系统级别的电性能和可靠性检测、电池管理系统检测、充电设施检测等检测 服务。可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电池检测等领域。 2、储能 PCS:可控制储能电池组的充电和放电过程,进行交直流的变换, 在无电网情况下可以直接为负荷供电,实现对电网有功功率和无功功率的调节, 根据应用场景可分为工商业 PCS、电网侧 PCS 等。可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充电、 电力系统、风力发电等领域。 3、直流快充桩及直流模块:统称充电桩系统。直流电动汽车充电桩系固定 安装在电动汽车外,与交流电网连接,直接输出可调直流电给车载电池进行充 电,输出的电压和电流调整范围大,功率较大,充电速度较快。可应用于新能 源汽车充电站等领域。 4、高压控制盒:即 S-BOX,系电池内部控制高压电流和电能输出的分配 单元,能与相关模块实现信号通信以控制电能、电压分配,确保电池及系统安 全。可应用于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领域。 (二)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构成 “星云储能系统及电池关键部件制造和检测中心项目”计划总投资 105,769.46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86,500.00 万元,投资明细如下: 1-4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单位:万元 序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 项目 投资额 占项目总投资额的比例 号 额 1 土地费用 3,132.00 2.96% - 2 土建工程 32,196.48 30.44% 30,600.00 3 软硬件购置 65,287.72 61.73% 53,400.00 4 铺底流动资金 5,153.26 4.87% 2,500.00 合计 105,769.46 100.00% 86,500.00 1、土地费用 本项目购置土地 69.59 亩,投入 3,132.00 万元,均使用自有资金投入。 2、土建工程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 104,456.40m2 ,计容建筑面积 96,061.00m2 ,计划投入 32,196.48 万元,具体如下: 是否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资金 1 土建工程 28,740.11 是 2 工程建筑其他费用 1,923.21 是 3 预备费 1,533.17 否 合计 32,196.48 - 上述明细费用中,预备费共计 1,533.17 万元,不属于资本性支出,公司 拟以自筹资金投入。其他土建工程的相关支出均属于资本性支出。 3、软硬件购置 本项目计划投入软硬件 65,287.72 万元,具体如下: 是否使用募集资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占比 金 1 硬件投入 64,121.72 98.21% 是 2 软件投入 1,166.00 1.79% 是 合计 65,287.72 100.00% - 上述软硬件购置的投资均属于资本性支出,不存在属于非资本性支出的情 况。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33,4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补 1-5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充流动资金支出全部属于非资本性支出。 综上所述,除“补充流动资金”外,“星云储能系统及电池关键部件制造 和检测中心项目”中仅铺底流动资金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用于非资本性支出。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非资本性支出的金额共计 35,900.00 万元,占本次募集 资金总额的比例不超过 30.00%,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规 定。 (三)本次募投项目的进展 1、项目涉及报批事项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已履行相关报批程序: “星云储能系统及电池关键部件制造和检测中心项目”已取得编号为闽发 改备[2023]J010019 号的《福建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内资)》。 “星云储能系统及电池关键部件制造和检测中心项目”用地已取得编号为 闽(2023)宁德市不动产权第 0007781 号的《不动产权证书》。 “星云储能系统及电池关键部件制造和检测中心项目”已取得编号为宁区 工信〔2023〕41 号的《关于星云储能系统及电池关键部件制造和检测中心项目 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星云储能系统及电池关键部件制造和检测中心项目”已取得编号为宁蕉 环评〔2023〕6 号的《关于宁德星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星云储能系统及电池关 键部件制造和检测中心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项目投资建设情况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已取得本次募投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发改备 案、环评批复和节能审查意见等,同时公司已开展测绘工程等前期工作,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本次募投项目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投入约 3,238.54 万元,其 中土地款 3,132.00 万元、测绘工程费及税费 95.44 万元、固定资产投资节能 评估和环评技术服务费 11.10 万元,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综合考虑 生产经营等情况使用自筹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公司拟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 入的部分不含公司审议本次发行董事会前的投入。 1-6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三、截至目前本次募投项目报告期内已实现收入的具体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尚未建设完毕,本次募投项目所涉及的产品 和服务在报告期内已实现的收入情况如下: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度收 2021 年度收 2020 年度收 产品/服务名称 收入 入 入 入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电芯 3,915.95 5,049.49 3,799.40 - 检测服务 模组 2,652.39 3,784.27 7,592.30 4,526.26 PACK 1,193.56 733.99 183.49 - 工商业 296.99 209.02 161.59 40.50 储能 PCS 电网侧 76.99 86.02 - - 直流快充桩及直流模块 3,046.08 2,722.31 2,040.73 3.92 S-BOX 1,556.67 744.55 - - 本次募投项目扩产的产品/服务基于公司多年来积累的锂电池检测和电力电 子测控等技术,受政策鼓励,空间广阔。公司重视研发等投入,已具备相应的 市场、技术和人才等储备和相关业务运营能力。本次募投项目扩产的产品/服务 已获得认证和一定规模的应用,报告期内均已实现收入,整体收入规模呈增长 趋势,并持续拓展,运行情况良好。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与本次募投项目产品服务相关的在手订单金 额约 7 亿元,在手订单充裕。 四、本次募投项目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是否存在协同效应;是否属于将募集 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情形 本次募投项目所涉及的产品和服务均属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 公司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和销售锂电池检测系统等锂电池设备、储能变 流器及充电桩相关产品、提供检测服务,报告期内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产品和 服务包括:锂电池检测系统等锂电池设备、检测服务、储能 PCS、直流快充桩 及直流模块、高压控制盒(S-BOX)等,本次募投项目“星云储能系统及电池 关键部件制造和检测中心项目”的具体产品及服务为检测服务、储能 PCS、直 流快充桩及直流模块、高压控制盒(S-BOX),上述产品和服务均属于公司主 营业务,报告期内均已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7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存在密切的协同效应,属于将募集资金主要 投向主业的情形,具体说明如下: (一)业务协同 本次募投有助于带动公司锂电设备业务,例如: 公司本次募投产品中,直流快充桩及直流模块、工商业储能 PCS 主要应用 领域包括光储充检智能超充站,该等超充站采用的高压快充方式与当前新能源 汽车、动力电池的技术路线一致(当前已有多款搭载 800V 高压平台的新能源 汽车面市),本次募投将有利于新能源汽车高压快充路线的普及,带动产业高 质量发展,新能源汽车的销售和充电便利将有利于带动公司现有锂电设备的需 求增长。 高压快充技术的普及也将加大对电网的波动影响,同时随着新型电力体系 建设及“碳中和、碳达峰”目标的不断推进,新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占比将不 断提高,新型电网在发电侧、用电侧均受到波动影响,因此储能系统成为新型 电力系统的必须。本次募投产品中的电网侧储能 PCS 受益于此,并有望带动储 能电池的需求增长,相应带动公司现有锂电设备的需求增长。 (二)技术协同 公司在行业内深耕多年,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技术储备,为提供检测服 务以及生产制造储能 PCS、直流快充桩及直流模块、S-BOX 等本次募投产品服 务提供了坚实基础。公司积极参与多项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制定,是全国汽车标 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标委动力电池标准工作组、全国电工专用设备标准 化技术委员会锂离子电池制造成套装备标准工作组和工业和信息化部锂离子电 池安全标准特别工作组全权成员单位,参与起草了 4 项锂电池检测相关国家标 准并已发布实施。公司还积极参与国家相关课题研发,作为主要参与单位,凭 借“新能源汽车能源动力系统关键共性检测技术及标准体系”这一项目,荣获国 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022 年公司获得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颁发的国家企业技术 中心称号,并于 2023 年获批成立“博士后工作站”。 在检测服务领域,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相关技术与公司国内领先的锂电池 检测技术具有一致性。在储能 PCS、直流快充桩及直流模块等领域,本次募投 1-8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项目涉及的相关技术与公司以锂电池检测技术、大功率电力电子测控技术为核 心的相关技术相似,具有较高的通用性。 公司产品先后获得“2022 年度中国储能产业最佳 PCS 供应商”、“2022 年度中国储能产业最佳创新力企业”、“中国十大充电设施创新企业”、“第 九届中国国际光储充大会年度最佳储能大功率双向变流器供应商奖”等荣誉。 公司“NIC11 OS”充电桩产品于 2022 年 7 月取得华为鸿蒙 Harmony 生态产品 技术认证证书,在业内率先实现了对鸿蒙智联生态的接入支持。2022 年公司全 资子公司获得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2022 年度福建省数 字经济核心产业领域创新企业(瞪羚企业)”荣誉称号。2022 年 7 月,公司全 资子公司“新能源汽车关键部件检测认证服务中心项目”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列 入“2022 年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相关技术得到了各方的认可肯定,本次募投项目 涉及的相关产品在报告期内均已实现规模收入。因此,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相 关技术与公司传统的技术相同或相似,具有较高的共通性,本次募投项目涉及 的技术与公司现有的技术储备具有协同效应。 (三)生产协同 公司的主要产品根据客户需求进行设计、开发和生产,公司检测系统等设 备产品的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包括 SMT 工艺流程、DIP 生产工艺流程、线材加工 工艺流程以及装配与调试工艺流程。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生产工艺与公司现有的生产工艺高度相似,因此 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生产工艺与公司现有的生产工艺具有协同效应。 (四)客户协同 公司在锂电池检测设备行业深耕多年,产品定位于中高端市场。在长期业 务发展过程中,凭借技术、产品及服务优势建立了稳定且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客 户群,树立了良好的公司品牌和信誉,本次募投项目目标客户及合作伙伴与公 司现有客户群体存在重合,本次募投项目在客户方面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 效应。 公司当前客户包括:宁德时代、亿纬锂能、比亚迪、海辰、瑞浦、孚能、 1-9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蜂巢、国轩、清陶、ATL、欣旺达、星恒、冠宇、捷威等锂电池厂家;上汽集 团、广汽集团、一汽集团、赛力斯、吉利、长安、蔚来、零跑等新能源汽车厂 家;华为、国家电网、上海电气、派能科技、正浩创新、小米等行业知名企业 以及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 司、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武汉)、中国北方车辆研究所、重庆检测认证集团、 TV 南德检测、苏试试验集团、广州广电计量检测集团等知名检测及研究机构。 本次募投业务的客户与公司现有客户存在重合,例如锂电池厂家、新能源汽车 厂家、检测机构是公司本次募投检测服务、S-BOX 的潜在客户,锂电池厂家是 公司本次募投产品储能 PCS 的潜在合作伙伴,新能源汽车厂是公司本次募投充 电桩产品潜在客户。 (五)供应链协同 报告期内,公司所需采购的原材料包括电气元件、电子元件、仪器仪表、 钣金件等。公司在原材料采购方面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供应链体系和采购管理 制度,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循相应制度和流程。公司经营多年,与各主要供 应商建立了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具备稳定的供应渠道。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主要原材料与公司现有业务所需采购的原材料存 在一致性,因此本次募投项目在供应链方面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 (六)人员协同 公司在行业内深耕多年,拥有核心稳定、能力优秀、经验丰富的人才队伍。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员工总数 2,270 人,其中博士 3 人,硕士 60 人, 生产人员 937 人、销售人员 426 人、研发技术人员 777 人。通过多年的培养和 引进,公司拥有多名资深工程技术专家,具有丰富的锂电池测试设备、储能产 品等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验。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长期从事锂电池检测、电力电子、自动化、 储能等领域的工作,具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公司建立了包括 软件工程师、机械工程师、电力电子工程师在内的全方位的研发团队,研发人 员的年龄与技术构架搭配合理。同时公司拥有经验丰富、覆盖面广的市场拓展 和服务团队。 1-10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人才储备充足,具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相关经验。因此本次募投项 目在人员方面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 (七)区域协同 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地为知名的新能源产业集群地福建省宁德市。随着新能 源产业在宁德市的快速发展,叠加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的支持,宁德市吸引了大 批锂电产业链企业布局。根据宁德市统计局数据,过去十年,宁德市在锂电新 能源产业方面先后引进建设 80 多个产业链配套项目,目前宁德市已基本形成以 宁德时代和新能源科技为龙头的,具有全球领先地位的锂电新能源产业集群, 已建成投产和在建电池总产能合计超 300GWh,产业布局总产能 500GWh。 2022 年,宁德市已有锂电产业链规上企业 63 家,产值 2,756 亿元。2023 年 11 月 9 日,首届世界储能大会在宁德市召开,开幕会上,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授 予宁德市“中国新能源电池之都”称号,宁德市举行了项目集中签约仪式,签 约项目 63 个,计划总投资 1,191.20 亿元。 本次募投项目计划在宁德市设立生产制造及检测基地,从空间和时间两方 面贴近产业集群,不仅能够有效降低成本、缩短供应链周期,还能够有效提升 沟通效率,有利于形成及时、有效、紧密的合作关系,持续为客户提供更好的 产品与服务,进而提升公司竞争优势。 宁德市与公司总部所在地福州市相邻,距离接近,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 提升公司的产业集群能力,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 (八)本次募投项目属于将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情形 本次募投项目的产品服务均属于公司主营业务,报告期内均已产生主营业 务收入,公司具备相关的技术和市场等储备,在手订单充裕。公司成立以来始 终专注主业,报告期内不存在与主营业务无关的财务性投资,公司本次募集资 金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亦将投向公司主营业务,服务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在业务、技术、生产工艺、 客户、供应链、人员和区域等方面均存在良好的协同效应,公司本次募投项目 属于将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情形。 1-11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人采取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公司了解本次募投项目相关产品服务情况; 2、查阅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构成及可行性分析文件; 3、查阅公司技术、人才相关储备情况; 4、查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明细,核查公司报告期内实现的 相关收入; 5、访谈、函证公司主要客户和供应商; 6、现场查看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相关产品服务的生产经营、应用情况; 7、查阅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已取得的批复、已有投入等进展情况; 8、现场查看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地; 9、查阅相关行业情况。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少量租赁收入,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及 服务实现的收入均系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2、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已有相关批复和一定投入; 3、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相关产品及服务报告期内已实现收入,发展情况较好; 4、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在业务、技术、生产、客户、供应 链、人员、区域等方面存在较好的协同效应; 5、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属于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情形。 1-12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请发行人关注再融资申请受理以来有关该项目的重大舆情等情况,请保 荐人对上述情况中涉及该项目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事项进行 核查,并于答复本审核问询函时一并提交。若无重大舆情情况,也请予以书面 说明。 【发行人补充说明】 一、重大舆情情况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获深圳证券交易 所受理。自本次发行申请受理日至本问询回复出具日,发行人持续关注关于本 次发行的媒体报道等舆情情况。经自查,不存在媒体对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项目信息披露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提出质疑的情况。 发行人已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 制度并关注重大舆情情况。同时发行人除法定公告外,本年度已通过 2022 年 度和 2023 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投资交流接待活动、2023 年 2 月 13 日深圳证券 交易所走进上市公司——星云股份活动、2023 年 5 月 15 日福建辖区上市公司 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通过互动易平台、电话等回答投资者提问等多渠 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重大舆情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保荐人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人采取了以下核查程序并提交《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之重大舆情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1、保荐人通过主流搜索引擎、媒体网站检索了发行人自本次发行申请受理 日至本问询回复出具日相关媒体报道的情况,核查是否存在相关媒体报道对本 次发行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提出质疑,是否存在重大舆情; 2、保荐人查阅了发行人《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等制度文件,查阅了发行人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文件。 1-13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自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受理日后至本问询回复出具日,不 存在媒体对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信息披露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提出的质疑。发行人申请文件及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发行人采取多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保荐人将持续关注 相关重大舆情。 1-14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5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戴 劲 吕泉鑫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6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问询函回复报告的全部内 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 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问询函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 保荐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杨华辉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