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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龙股份: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6-12  

 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
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
中,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博思达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思达”)
提供不超过 14,000 万美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21)。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与国泰世华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以下简称“国泰世华
银行”)签署了《担保契约》,约定公司为博思达与国泰世华银行签订的《一般
融资授信协议》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为
4,000 万美元。
    以上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子公司博思
达提供担保的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英文名称   Upstar Technology (HK) Limited
 被担保人中文名称   博思达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日期           2010年3月18日
 注册号码              1432284
 注册地址              香港金钟金钟道89号力保中心1座10楼1003室
 主营业务              电子贸易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
                       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境外子公司
 关联关系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3 月 31 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71,699.36                 69,942.67
            负债总额                          16,211.72                 12,342.75
            应收账款                          17,477.63                 14,616.53
            净资产                            55,487.64                 57,599.92
                                       2023 年年度          2024 年 1 月-3 月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15,331.10                 65,517.48
            营业利润                           7,420.17                  2,313.04
            净利润                             6,221.54                  1,931.39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太龙股份与国泰世华银行签订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也称“权利人”):国泰世华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人: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也称 “借款人”):博思达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最高本金余额:4,000 万美元
    (2)保证人提供担保的范围:
    担保人须偿还借款人欠国泰世华银行的(不论现在或将来、实际或或有、不
论以债务人或担保人身份、不论单独或与任何其他人共同及各别的)全部款项连
同全部累算利息及国泰世华银行因本担保契据而招致的成本、费用及开支,最高
担保金额不超过 4,000 万美元。
    6、保证期间:
    本担保契据作为持续性担保,对担保人具约束力,不会因发生任一项特定事
件,而被解除或以任何方式受到影响。本担保契据是有效、有约束力及可执行的,
就算发生任何贷款人名称、组成的改变或贷款人与任何其他银行或企业的合伙或
融入。在不损害上诉的一般适用性的原则下,本担保契据可于贷款人实际收到由
以下人士提出的终止本担保契据的书面通知后三(3)个月通知期届满当日被终
止:
    (1)如果担保人只由一方构成,(按具体情况而定)该方或该方的清盘人、
接管人、法定遗产代理人或法律代表;
    (2)如果担保人由多于一方构成,共同受到特定事件影响的各方全体,或
按具体情况而定其清盘人、接管人、法定遗产代理人或法律代表,连同没有受特
定事件影响的作为担保人的各方(如有)。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4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1,567.07 万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次担保),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比例为 18.06%。
    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事项,
且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授信协议》;
    2、《担保契约》;


    特此公告。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2 日